悶熱三伏天關(guān)在詔獄里,此折磨猶如拔舌地獄。而比三伏天更難忍受的是等待用刑。
詔獄里只有兩個獄卒陪著,各牢房間只有一小窗。當陽光照進來時,就算瞇著眼,犯人都要享受這片刻的寧靜。
陽光早上徐徐照進來,犯人們有片刻的安寧,等陽光過去,就是用刑的開始。
許顯純安排好整個計劃。按計劃,六人都將自白承認收賄,其中楊漣收了兩萬兩、左光斗兩萬兩、周朝瑞一萬兩、袁化中六千兩、顧大章四萬兩、魏大中三千兩,六人總計九萬九千兩,汪文言自己留了兩萬一千兩,合計十二萬兩。
許顯純喜滋滋將調(diào)查結(jié)果上報魏忠賢,魏忠賢在所有官員面前佯裝震怒,立即下令嚴查并追比。
按明代律法,追比即追贓,逼迫犯案者及家人將贓款交出來補齊金額。
許顯純希望快速解決此事,別的案件是十五日一追比,這六人被特別關(guān)照,實施五日一追比。
亦即每五日追查贓款繳回沒。
凡是沒有交贓款,當日刑罰三十大棍,亦或拶刑夾棍,端視看主刑官心情而定。
七月二十八日乃首次追比,六人各打三十大棍。
許顯純并玩了一陰招,執(zhí)行者非獄卒,乃特別調(diào)來之錦衣衛(wèi)。
尋常獄卒打棍最多皮綻紅腫,回家敷藥療傷。但如以錦衣衛(wèi)行刑,傷勢將嚴重許多。
錦衣衛(wèi)的木棍由上至下?lián)]舞,含著透骨的力道。打上楊漣股間第一棍傳出一聲悶棍聲,伴隨著楊漣的嘶吼聲,皮開肉綻,血濺四處。木棍及身暗含內(nèi)勁,第一棍就破皮傷骨。后面二十幾棍,摧毀的是犯人求生意識。
六人中,袁化中體質(zhì)最弱,受刑較寬容,常被減半。但楊漣和左光斗都是全刑,沒有便宜可占。
每次追比完,臀骨碎裂,六人都無法坐下和躺下,只能趴著,偶爾用手撐起來移動身子。
用刑力道大了,髖骨碎爛,再也打不下去。用刑者就換夾棍,把細棍子夾在手上,兩邊拉緊,棍子會死死的夾住手指骨,越拉越緊,直到手指缺血變紫為止。
如果手跟腳都無法再下手了,錦衣衛(wèi)會找出新花樣,總有新招可以讓人屈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