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十八層地獄
Ps:根據(jù)網(wǎng)上的資料十八層地獄還是寫一下。
【第一層,拔舌地獄】:
凡在世之人,挑撥離間,誹謗害人,油嘴滑舌,巧言相辯,說謊騙人。死后被打入拔舌地獄,小鬼掰開來人的嘴,用鐵鉗夾住舌頭,生生拔下,非一下拔下,而是拉長,慢拽......后入剪刀地獄,鐵樹地獄。
【第二層,剪刀地獄】:
在陽間,若婦人的丈夫不幸提前死去,她便守了寡,你若唆使她再嫁,或是為她牽線搭橋,那麼你死后就會被打入剪刀地獄,剪斷你的十個手指!更不用說她的丈夫還沒死.
【第三層,鐵樹地獄】:
凡在世時離間骨肉,挑唆父子,兄弟,姐妹夫妻不和之人,死后入鐵樹地獄。樹上皆利刃,自來人后背皮下挑入,吊于鐵樹之上。待此過后,還要入拔舌地獄,蒸籠地獄.
【第四層,孽鏡地獄】:
如果在陽世犯了罪,即便其不吐真情,或是走通門路,上下打點瞞天過海,就算其逃過了懲罰(不逃則好)還有犯罪在逃之犯人,逃亡一生也終有死那天吧?到地府報道,打入孽鏡地獄,照此鏡而顯現(xiàn)罪狀。然后分別打入不同地獄受罪.
【第五層,蒸籠地獄】:
有種人,平日里家長里短,以訛傳訛,陷害,誹謗他人。就是人們常說的長舌婦。這種人死后,則被打入蒸籠地獄,投入蒸籠里蒸。不但如此,蒸過以后,冷風(fēng)吹過,重塑人身,帶入拔舌地獄。
【第六層,銅柱地獄】:
意****或為毀滅罪證,報復(fù),放火害命者,死后打入銅柱地獄。小鬼們扒光你的衣服,讓你裸體抱住一根直徑一米,高兩米的銅柱筒。在筒內(nèi)燃燒炭火,并不停扇扇鼓風(fēng),很快銅柱筒通紅......嘛感覺?看過《封神榜》嗎?蘇妲己的炮烙?看到此你肯定激靈一下。
【第七層,刀山地獄】:
褻瀆神靈者,你不信沒關(guān)系,但你不能褻瀆他;殺牲者,別提殺人,就說你生前殺過牛呀,馬呀,貓,狗,因為它們也是生命,也許它們的前生也是人或許還是你的......因為陰司不同于陽間,那里沒有高低貴*之分,牛,馬,貓,狗以及人,來者統(tǒng)稱為生靈。犯以上二罪之一者,死后被打入刀山地獄,脫光衣物,令其赤身裸體爬上刀山......視其罪過輕重,也許“常駐”刀山之上。
【第八層,冰山地獄】:
凡謀害親夫,與人通奸,惡意墮胎的惡婦,死后打入冰山地獄。令其脫光衣服,裸體上冰山。冷~另外還有****成性,不孝敬父母,不仁不義之人,令其裸體上冰山。潘金蓮定在!
【第九層,油鍋地獄】:
奸淫嫖蒼,盜賊搶劫,欺善凌弱,拐騙婦女兒童,誣告誹謗他人,謀占他人財產(chǎn),妻室之人,死后打入油鍋地獄,剝光衣服投入熱油鍋內(nèi)翻炸,啪,啪直響!依據(jù)情節(jié)輕重,判炸N遍......有時罪孽深重之人,剛從冰山地獄里出來,又被小鬼押送到油鍋地獄里暖和暖和......
【第十層,牛坑地獄】:
這是一層為畜生申冤的地獄。凡在世之人隨意諸殺牲畜,把你的快樂建立在它們的痛苦上。那麼好,死后打入??拥鬲z。投入坑中,數(shù)只野牛襲來,牛角頂,牛蹄踩另據(jù)記載,與之相反的還有名為“刀船地獄”的,未在此十八層地獄之列,后面將補(bǔ)充。
【第十一層,石壓地獄】:
若在世之人,產(chǎn)下一嬰兒,無論是何原因,如嬰兒天生呆傻,殘疾;或是因重男輕女等原因,將嬰兒溺死,拋棄。這種人死后打入石壓地獄。為一方形大石池(槽),上用繩索吊一與之大小相同的巨石,將人放入池中,用斧砍斷繩索.....
【第十二層,舂臼地獄】:
此獄頗為希奇,就是人在世時,如果你浪費糧食,糟踏五谷,比如說吃剩的酒席隨意倒掉,或是不喜歡吃的東西吃兩口就扔掉。死后將打入舂臼地獄,放入臼內(nèi)舂殺。希奇的是如果你吃飯的時候說話,特別是臟話,穢語,罵街,死后同樣打入舂臼地獄受罪。所以提醒大家,吃飯的時候最好不要說話,特別是罵街。
【第十三層,血池地獄】:
凡不尊敬他人,不孝敬父母,不正直,歪門邪道之人,死后將打入血池地獄。投入血池中受苦。
【第十四層,枉死地獄】:
要知道,作為人身來到這個世界是非常不容易的,是閻王爺給你的機(jī)會。如果你不珍惜,去****,如割脈死,服毒死,上吊死等人,激怒閻王爺,死后打入枉死牢獄。就再也別想為人了。我勸戒在世的人,遇到多大的困難,也要頑強(qiáng)的活下去,****是懦弱的表現(xiàn)。特別是那些殉情的傻小子們。
【第十五層,磔(zhe)刑地獄】:
現(xiàn)在不多見了,不過此罪過很大。即挖墳掘墓之人,死后將打入磔刑地獄,處磔刑。
【第十六層,火山地獄】:
這一層比較廣泛,損公肥私,行賄受賄,偷雞摸狗,搶劫錢財,放火之人,死后將打入火山地獄。被趕入火山之中活燒而不死。別外還有犯戒的和尚,道士。也被趕入火山之中。
【第十七層,石磨地獄】:
糟蹋五谷,賊人小偷,貪官污吏,欺壓百姓之人死后將打入石磨地獄。磨成肉醬。后重塑人身再磨!另外還有吃葷的和尚,道士皆如此。
【第十八層,刀鋸地獄】:
偷工減料,欺上瞞下,拐誘婦女兒童,買賣不公之人,死后將打入刀鋸地獄。把來人衣服脫光,呈“大”字形捆綁于四根木樁之上,由襠部開始至頭部,用鋸鋸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