嗚呼,英雄!岳雷:系岳飛第二個兒子,劉氏生,字發(fā)祥,號夏卿,又號聲甫。
宋靖康元年(1126年)3月17日,生于山西平定縣軍中,據(jù)河南夏邑縣《岳氏宗譜》記載:岳飛宣和六年(1124年)赴平定任偏校二年,至靖康元年(1126年)劉氏生岳雷后離開平定,金南侵中原時失散。
建炎三年(1129年)尋回軍中。紹興十一年(1141年)十月,“莫須有”冤案起,萬俟萵嚴(yán)刑逼供,“飛久不伏,因不食求死,命其子雷視之。
雷入侍奉看,飛始復(fù)進食,岳飛被難后,16歲的岳雷隨同母親李氏夫人被發(fā)配流放云南。
岳雷妻趙氏,生四子二女,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孝宗皇帝為岳飛平反的前一年,岳飛全家從云南回來時,長女岳二娘,22歲,長子岳經(jīng)20歲,二子岳緯,19歲,二女岳三娘,十六歲,三子岳綱,13歲,四子岳紀(jì),11歲,1162年4月初三到潭州(今CS市)北裹廂居住。
同年,7月13日,冤案昭雪后,岳雷封忠訓(xùn)郎,閣門祗侯,又蹭武略郎,翰林院大學(xué)士。
景定二年(1261年)追封紹忠侯。岳雷晚年居丹陽培棠,歸岳琛(岳霖子)就養(yǎng)。
卒于嘉定三年(1210年)8月22日,壽年78歲,葬丹陽城東四十里鶴跡寺岳雷墳。
岳雷妻趙氏,封輔德夫人。岳霆:系岳飛第三個兒子,字應(yīng)時,號君錫。南宋紹興七年(1137年)二月生于軍中,母李氏。
父兄遇害時,岳霆岳震在江州故居居住,噩耗傳來,家人聞變引岳震岳霆兄弟二人潛過長江,改姓鄂,隱居于黃梅大河鎮(zhèn)后遷聶家灣。21年后,孝宗皇帝為岳父子平反昭雪時,才恢復(fù)岳姓。
岳霆初名岳靄,孝宗皇帝賜名岳霆,官授朝散大夫,監(jiān)潭州(今CS市)守宗正節(jié)使,寧宗贈修武郎、閣門祗侯、舉直大夫等。
理宗景定二年(1261年)追封續(xù)忠侯。
卒后葬黃梅縣苦竹鄉(xiāng)楊梅岑村老樹坡山上,與震侯合墓,碑名為《大宋岳飛之子岳震岳霆之墓》,今為黃梅縣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妻劉氏,封佐德夫人。昭雪時,孝宗皇帝賜張信女配。
岳霆子三,長子岳蹯,字念二,授朝請大夫,監(jiān)承知金州兼內(nèi)安撫使,次子岳與,字念五;三子岳琨,字念八。
岳霆后裔,有長子岳蹯系例一支居湖南邵陽,一支居安微阜陽;次子岳與系例一支經(jīng)山西洪洞轉(zhuǎn)遷河南獲嘉等縣,三子岳琨一支留黃梅縣,現(xiàn)散居黃梅、廣濟兩縣。岳霖:為岳飛四子,號商卿。
宋建炎四年(1130年)十—月十五日,生于宜興唐門軍中。母李氏,岳飛與李氏結(jié)婚是一一三O年春,在宜興張渚,婚后居唐門,生岳霖。
岳飛遇害時,岳霖年十二歲,孝宗皇帝昭雪時,岳霖三十二歲。(詳見“岳娩南渡蒙冤”編)隆興元年(1163年)四月二十三日,圣旨復(fù)岳霖為右承事郎。后又授南贛都督,食邑宜興。
淳熙三年,岳霖任廣西欽州知縣,淳熙五年(1178年)孝宗皇帝便殿詔見岳霖時說:“卿家紀(jì)律,用兵之法,張、韓遠(yuǎn)不及,卿家冤枉,朕悉知之,天下共知之”。
岳霖稽首涕泣說:“仰蒙圣察撫念,故家臣不勝感激”!
岳霖遂上疏請求歸還高宗當(dāng)年所賜岳飛的御札,手詔,孝宗皇帝詔令準(zhǔn)左藏南庫還之。
岳霖與朱喜、張拭為友,在各方的幫助下,即著手搜集岳飛遺文,修編成書。
因年老多病,尚未完稿即病卒。
岳霖卒于紹熙三年(1192年)十月,其時岳霖在廣州做官(知廣州),故時岳珂年方十歲,隨父官游。岳霖壽年六十二歲。
臨終執(zhí)其三子岳珂手遺囑:“先公之忠未顯,冤未白,事實之在人耳目者,日就湮沒。
余初罹大禍,漂泊囚螺。及至仕途,而考于見聞,訪于遺卒,掇拾而未及上,余罪也。
茍能卒父志,雪爾祖之冤,吾死瞑目矣”!岳霖卒后由岳珂從嶺南護喪北歸。
岳珂在《程史》卷二《趙希光節(jié)概》條明言:“紹熙壬子冬,先君子損館于廣,余甫十齡,護喪北歸”。
護喪北歸是為了安葬岳霖。岳霖葬江蘇宜興縣城東四十里之唐門村顯祖庵側(cè),伴岳飛衣冠冢之北。
岳飛衣冠冢安葬在唐門橋后的一個天然的“金鉤釣月”地上。
岳霖淳熙三年任廣西欽州知縣,淳熙十二年任川轉(zhuǎn)運判宮,淳熙十六年任太常卿、左司郎中和提舉封椿庫等官職,官至朝請大夫、敷文閣侍制,兵部侍郎,廣東經(jīng)略安撫使,贈太中大夫,景定二年(1261年)追封纘忠侯。
岳霖墓碑為,(纘忠侯霖公之墓)。妻鈕氏、封助德夫人。
岳霖子三:長子岳琮飛又名璞,賜各旗,授承信郎飛致仕封尚書。
次子岳琛,授承信郎,任海寧縣尉。
三子岳珂,進士出身,南宋文學(xué)家,史學(xué)家,歷官嘉興軍府,總領(lǐng)浙西財賦,通城開國伯等,晉封鄴侯,官至正三。
岳霖女一:岳瓔,適陳址。岳震為岳飛五子,號東卿.宋紹興三年(1135年)四月生于軍中,母李氏。岳飛被難時,岳震年僅七歲,與兄岳霆同時居九江廬山下沙河家中,父兄遇害的噩耗傳來,家人聞變擁其兄弟二人過長江,改姓鄂,潛于黃梅大河之濱,后遷聶家大灣。
岳飛冤案昭雪后,岳震歷任朝請大夫,提舉江南東路常平茶鹽公事,戶部度制司郎中,江東提舉等職,寧宗贈保義郎,理宗景定二年(1261年)加封緝忠侯。
岳震卒后葬黃梅縣苦竹鄉(xiāng)楊梅岑村老樹坡山上,與霆侯合冢,墓碑曰《大宋岳飛之子岳震岳霆之墓》,為黃梅縣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岳震妻周氏,封翊德夫人,生六子:長子岳瓚,字念一,授從事郎,任無為軍安撫使;次子岳琯,字念三,授承直郎,任廣州知錄侍班;三子岳玭,字念四,授迪功郎,任汀洲連城使;四子岳琚,字念六,授將士郎;五子岳躊,字念七,授將士郎;六子岳璇,字念九。
這就是岳氏家族的,岳飛元帥出事之后,岳氏家族算是家破人亡算是趙氏家族給他帶來的災(zāi)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