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林新月”這個名字大約少有人知曉,可若提及“一百兩”和“攬月”的名號,那真是讓一眾腰纏萬貫的大商賈恨的牙癢癢。比起“攬月”的高雅名號,市井小民談及時更愿叫“一百兩”的諢名。
不知從何時起,城中富商一家接連一家被行竊,那小賊從不多取,每次一百兩,一點吃食,外加一張紙條:攬月前來觀禮。一百兩在那些大腹便便的老爺眼里也就算了,最要命的是,那攬月專挑“好”時機(jī)前來,不是這家錢老爺在嬌妾翻云覆雨,就是那家李老爺在數(shù)著得來的黑心財。
控訴的狀子像雪花似的飛進(jìn)府衙,知府一邊搪塞著,一邊催來捕頭,勒令他一月之內(nèi)緝拿攬月。捕快們叫苦不迭,僅那么個模糊的輪廓兒沒個定論,這叫他們上哪兒捉去這“一百兩”?捕頭和一眾兄弟眼神挪著挪著就看向角落里認(rèn)真寫文書的陸遠(yuǎn)山:“阿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