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買來的童養(yǎng)媳(六)(第一更)
第二天,白家院子里的公雞第三遍打鳴的時候,林姝從床上起來了。
她先是按照原主每天做的那樣,打掃庭院,清洗全家人換洗下來的衣物,去廚房做早飯……
等忙完這一切后,她回到屋子里將還在睡覺的小絨背上,出去打豬草。
家里有白連氏這個大毒瘤在,她絕不能讓孩子離開自己的視線范圍之外。
她用布條將孩子綁在前頭,身后則背著一個大竹簍子,手里頭還抓著把鐮刀。
這時天...
一垛墻頭草
上述故事中女孩的遭遇是真人真事。 關(guān)于未成年的兒童,作者君只想說兩點: 第一,未成年人保護法不是保護傘。那些因為種種原因作奸犯科,做出搶劫、殺人等罪行的兒童同樣應(yīng)該被法律懲罰。 第二,未成年人保護法不是擺設(shè)。那些將魔爪伸向兒童,對他(她)們進行意淫、猥褻、性侵、虐待毒打、精神控制等行為的人都應(yīng)該接受不同程度的法律制裁。 最后想給在過去、現(xiàn)在和未來的為人父母者們一句話:請不要讓你的孩子控告你為何要生下他(她)們。 因為生而不養(yǎng),養(yǎng)而不教,無異于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