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輕輕的推開鐵門,深深的吸了一口氣,然后仰面享受著每一縷陽光;在不知不覺中,我的雙手慢慢的攤開來,敞開著胸懷,我準備去擁抱空氣。我閉著眼,搖搖晃晃,感覺就像自己正在飛翔,已經(jīng)沒有什么再束縛著我了。但也永別了,我三十年時光!
三十多年前,我的早晨生活就是這般美妙。那時,我覺得生活很好,簡單平常,沒有煩惱;每天早上起床,伸伸懶腰,愜意的睜開雙眼,隨后又會悠然的品嘗媽媽的早餐…
我本以為可以這樣無憂無慮的生活下去的,我本以為我的人生會美好而完整……但這所有的以為,真的只是“以為”。誰能想到我的人生會因“膚色”而變,我的人生因“那一天”被抹掉了三十年……
那天,我像往常一樣,在媽媽的督促下去草坪除草,我剛出去就憋見我家走廊上有兩個白人紳士徘徊。我下意識的問:“有事嗎?先生,我能為你做什么?”
其中一個人回答道:“我們是警察局的警察?!?p> “嗯,好的,哪我能為你們做什么呢?”我恭敬的再次問道。
他說:“我們有逮捕令,我們要逮捕你?!辈⑶疫€堂堂正正的把逮捕令在我眼前晃了一下。
聽到這里,我只覺得非常迷茫,還有點懵。我開始問,“為什么?”。但是他們卻不理我,只顧著強行把我拷起來。
在去監(jiān)獄的路上,其中一人轉(zhuǎn)身面向我,但是眼睛卻不屑一顧,然后問我:“馬丁,你有手槍嗎?”
我說:“沒有??!”
“哪,你媽媽有嗎?”他又再一次問道。
“有,他有一把老式的左輪手槍?!蔽艺f:“但你們?yōu)槭裁匆段???p> 他一樣的不理我,一樣的不回答我。直到走到警局,我已經(jīng)問了第五十次了。“為什么要逮捕我?”這已經(jīng)是我第五十一次問了。
“你想知道原因嗎?”他不耐煩的說,
“你搶劫了一個餐廳經(jīng)理,還殺了他?!?p> “不,你們搞錯了,不是我!”我立即說道。
他抽著一根煙,懶散的說道:“哼!是不是你無所謂?!?p> 我沉默了半響,說:“這是什么意思?!?p> 他把煙掐滅,撇了我一眼,說道:“什么意思。哼!告訴你吧!現(xiàn)在有五點可以定你的罪。第一你是黑人,第二有個白人親自指證你槍擊了他,第三你的檢察官是白人,第四你的法官是白人,第五整個陪審團是白人。知道嗎,這樣意味著什么?你被定罪了。”
我被定罪了?只因為我是黑人,我是窮人!而他們是白人,是富人!所以我就是個可有可無的“黑污點”……
第二天早上,在法庭上,如那個警察所說,我好像確實是個“污點”。所有望向我的眼睛,都充滿著不屑一顧。而且開庭的時候,我真的見到了那個所謂的白人證人,我從來沒見過他。他在被法官叫起來說證詞時,對我怒罵,并且侃侃而談,顯得義正言辭。
最后,在他們的“努力”之下,法官對我說:“安東尼.馬丁,這是法院的判決,宣判你死刑,愿上帝憐憫你的靈魂?!碑斘冶恍杏凶锖?,公訴人跑出去告訴媒體說:“昨晚,伯明翰發(fā)生了有史以來最嚴重的街頭殺人案。”
為什么?并不是這樣的,這是荒謬的,可笑的,當時我的心已經(jīng)沉入了海底。事實上,在進入法庭之前,我還讓自己堅信著法律是正義的。但現(xiàn)在回想那是多么的可笑??!在他們眼里我是個“污點”而已。
此后,他們把我關(guān)進了當?shù)匾患覄诟乃?。我記得那天,我剛趕到哪里,就看見他們正在處決四個黑人,而我永遠也無法忘記那個味道。
當時,我對獄警說:“能幫我找個東西堵住鼻子嗎?我不想聞到這個氣味?!?p> “不行,你會習(xí)慣的。”獄警看著我戲謔的說?!芭叮瑢α?,總有一天,也會有人聞到你身上的氣味。”
我心想,人怎么可能說出這樣的話呢?他們可是白人,他們可是自持高貴,竟然也會說出如此惡毒的話。他們總是歧視別人,卻不會接納別人。
這讓我想起了小時候的一件事,那時媽媽帶著我和妹妹去到了一個酒店;當車停住后,我和妹妹看見了一個游泳池,妹妹高興壞了,我們都沒在真正的游泳池里玩過。她拉著我飛奔的跳了水里,那感覺真的不可思議,太爽了,和我想象的一樣。但就在我倆玩的正開心的時候,我意識到周圍一片混亂,所有人都跑出這個游泳池,我轉(zhuǎn)向一個小男孩問道“發(fā)生了什么事?”
“就是你,破壞了這一切,黑鬼”那個男孩直接對我罵道。聽到這兒,我哭了,我真的是氣憤,真的是不甘。我跑向母親,告訴了他那個人說了什么,母親卻對我說“回去,別讓哪些人把你趕出來?!?p> 我媽媽一直是個溫柔的人,在我的記憶里,他很少有像那天如此強硬。一旦我媽媽遇到歧視之類的事,她便不會讓步。我還記得那天法庭宣判之后,媽媽聲嘶力竭的大罵法律的不公正,可她也不曾哭泣。
她告訴我,“不要放棄,還有希望?!彼€讓我寫信給當時為窮人、死刑犯做公辯律師的史蒂文律師,我記得我大概是這樣說的:“史蒂文先生,我想請你做我的律師,但在你回復(fù)我之前,我只求你看看我的案宗,如果能夠發(fā)現(xiàn)線索,證明我的清白,哪就做我的律師吧!”
在這封信發(fā)出去不久之后,史蒂文先生就立刻接手了我的案子。并且史蒂文先生就馬上找到了新證據(jù),我們把新證據(jù)交給了司法部長,請他重新審核;他讓他的員工傳話說,這就是在浪費時間。我心想,他居然不愿意“浪費時間”給我的生命,僅僅只需一個小時而已,我的生命不值嗎?我的生命不值得獲得真相嗎?
在這次碰壁之后,史蒂文先生對我:“馬丁,我想將你的案子,交給最高法院。因為這個州的法官不愿做正確的事?!?p> “嗯,史蒂文先生,我愿意相信你,不,我只有相信你了”我強忍淚水哽咽的說道。
兩年后,最高法院做了他們從未做個的一個決定,所有九名法官都裁定,我有權(quán)重新審理案件。
所以,今天我才能從四十平方的小屋里走了出來。但是我錯過了人生中三十年的時光,這個我不能忽略,因為這是一個事實,就因為那“荒謬的定罪”。
但是,我不能恨別人,我也無法恨別人;我不想出獄后,心卻還被困在哪里。我只想好好過完剩下的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