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藝術(shù),有些人沒有多少的學問,卻對藝術(shù)百般挑剔。我大抵也是這樣的人。
小孩子興趣多變,他們的熱情來得聲勢浩大,去的時候卻悄無聲息,我不例外。我的母親卻寬容了我的這個缺點。
我對畫畫感興趣了,和她央求一二,她便立刻給我報了課,買來臨摹的畫集還有素描、水粉需要的各樣材料,一應俱全;喜歡上了快板的節(jié)奏,她便買來一大一小兩幅快板,每周末陪我上課,看我練習;想學朗誦了,又給我報了班;想學書法了,又給我買來鋼筆和米字格紙。
還有一個,因為參加小學的行進打擊樂隊,會敲了兩下鼓,又給我買了更為專業(yè)的鼓墊(一時也想不起來叫什么了,只記得是一塊板子,一面是聲音不大的橡膠墊,一面是可以發(fā)出清脆聲響的墊子,至于材質(zhì),我也不大清楚了)和鼓槌,讓我跟著教學的課程練。
詳細說起來,應該再加一個葫蘆絲,不過這是在學校社團學的,雖然會吹,但前前后后學下來,也只會吹《月光下的鳳尾竹》一首曲,甚至算不上入了門,這里也就不作數(shù)了。
這些愛好都陪伴過我一段時間,其中大多是一年兩年。最長久的書法,陪了我三四年,也因為我的懶惰被我拋棄了。
而自始至終最不入流的一項——寫作——卻被我堅持了五年。
“我想要寫作,以后一定會成為大作家?!边@是五六年級時我經(jīng)常掛在嘴邊的。或許是因為同齡人大多對寫作沒有持久的喜愛,當然更多想來也是大人們賞臉,每當我提及我的興趣愛好是寫作之時,他們總會夸上兩句。然而那時我喜歡至死不渝的愛情,甚至對此有一種執(zhí)念,可是因為筆法不佳,寫出來的盡是爛俗套路,毫無新意,也沒有絲毫藝術(shù)性??墒怯字啥摌s的我依然將此當成了自己的標簽,以至于一度迷失了寫作的真正目的。
到了去年,也就是我十三四歲的那段時間,經(jīng)歷了由于疫情帶來的消沉期,我才開始懂得它對于我的重要性。或許因為虛榮,我不想放棄寫作,但恰恰是這種如影隨形,我確定了這是我的救贖。
我熱衷于塑造我欣賞的人物,深愛著那些有著我欣賞、可是我卻不一定有勇氣具有的品質(zhì)的、我筆下的角色。我去構(gòu)造一個完整的世界觀,在時空中開拓了一片屬于自己的臆想天地,我的角色們在此相識、相愛恨,發(fā)生種種故事。我細細回味著自己的故事,品味著自己的角色,被他們身上的品質(zhì)所感動。這是我枯燥生活的精神動力。我總會在生活中迷失自我,而我筆下的人物,雖然并不完整,或許設(shè)定上會有許多漏洞,總是為我點明了前路的方向。
他們應我而生,我也為他們而活。
倘若我的生活再無趣些,他們會是我唯一的希望源泉。
或許是思想的進步,我想的問題更多了,更雜了,或許生活中某個小問題就會引起我的強烈思考。以前的故事并不足以安慰我,美好而虛無的人物也并不足以填補我的漏洞,我開始將他們現(xiàn)實化,把故事放得越來越低、越來越貼近生活。我的人物們也不再整日思考家國大義、生死一念,而是去探尋生命,尋找生命的意義。
我做文章,由此便有了一個要求:一定要有對于生命的思考才可以,這才叫好的文章。這些思考不能是站在泉邊淺嘗輒止,而是應該深入下去;可以俗,可以微小,甚至可以有些“不公立不客觀”,但應該發(fā)自內(nèi)心,應該誠懇而自然。能做到這樣的文章,哪怕修辭生澀,篇幅短小,甚至是詳略不當,我認為我也可以去欣賞,去理解。
反觀之,對于那些言不由衷的文章,我便常常抱有鄙視的態(tài)度。我不喜歡作文,特別是所謂“成長類親情類”的文章,它要我用華麗的文辭書寫爛俗套路,要“我”從爛俗套路里收獲爛俗啟示,要“我”因爛俗啟示而感動。這叫我覺得惡心,我感覺我身體里每一個細胞都充斥著對作文的抗拒;偏偏我還需要去寫,我需要依靠這虛假的文章獲得分數(shù),以此來展現(xiàn)我的意義。
我時常也在想,我是不是給寫作加了太多的附加意義了呢?其實文章本不應該背負這樣的使命。
思來想去,我想或許是吧??墒沁@樣的行為不正是因為熱愛嗎?
總該有人去熱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