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依據(jù)
勘檢完尸體,曾仵作的差事就完畢,收手看向負責判定死亡性質(zhì)的葛縣尉。
但知縣在場,葛縣尉不敢拿大,滿目殷切的望向管知縣。
摸著故意蓄出來掩蓋年齡不足的山羊須,管知縣坦蕩道,“雖我為一縣之長,然驗尸定斷之權(quán)乃南離國律賦予縣尉之職,咱們各司其職,只有你斷定準確,日后升堂判案我這知縣才不會判錯?!?p> 這便是到時若有差錯,責任全都在自己了?
葛縣尉呼吸一沉,卻又無可奈何,誰讓縣尉職責便是如此,想逃過替罪羔羊宿命都不行,“根據(jù)曾仵作檢驗任秀秀尸體結(jié)果,我……下官判斷任秀秀死于奸殺,應(yīng)是晚飯后,戌時到亥時之間,被奸人引誘到村道邊上,趁著夜色施暴、女干殺之?!?p> 說到此處,葛縣尉大大的喘了口氣,不愿再說下去。
魏縣丞卻不放過他,非要追根究底讓他說出所有推測,疑惑不解的看向葛縣尉,“更具體的推論呢?”
隨隨便便一個女尸都不會引起威宇縣四巨頭的重視,但都民村不一樣,根據(jù)率先回縣衙的衙役回稟的情報,四人都怕此事為自己引來殺生之禍。
只要是有眼睛、有腦子的人,都看得出任秀秀死亡事件與汪祺有關(guān)。
四人為官多年,對繁雜離奇的案件自有一番見解,未見到尸體、證據(jù)之前,他們心中已有各自的謀算判斷。
此事不管當真是汪祺所犯,亦或別人栽贓陷害,總之就是沖著汪祺去的。
雖四人都是邊陲八九品芝麻小官,卻不敢不了解京城的情況。
汪祺……他的干爹是圣上跟前大紅人掌印太監(jiān)曹霖、也是東廠督公,據(jù)說曹霖本就是把他當作接班人在培養(yǎng)。
而汪祺的勁敵與朋友,遍布錦衣衛(wèi)、權(quán)臣、勛貴、后妃、皇嗣、王爺……,可以說朝堂內(nèi)外數(shù)不勝數(shù),實在復雜。
能陷害他、敢陷害他、要保他的,也都是這些人。
隨便拎一個出來,都不是他們四個能扛得住的。
此案,不管判他還是放過他,都可能得罪人。
總之,不重視是不行的,形式是得一起走一遍的,但結(jié)果嘛……死道友不死貧道。
面對魏縣丞逼迫的目光,知縣等待開解謎題的眼神,和肖主簿心無旁騖只顧拿筆記錄他所言的態(tài)度,葛縣尉在心里罵了句娘,“任秀秀下方撕裂嚴重,卻并未見男子濁液,乃棍物搗爛之……”
戰(zhàn)戰(zhàn)兢兢說到此處,葛縣尉扯著袖子猛擦臉上的汗水,似是破罐子破摔,閉上眼不再停頓,“衙役在汪祺茅房梁上找到的自制木器玩物打磨并不完美,有三道棱角未磨平,內(nèi)里傷口符合這三道棱角反復搗抽造成,木器上方血肉大概來自任秀秀。”
“同時在汪祺茅房梁上找到的單刃短刀,與任秀秀左胸致命傷大小、形狀、長度都符合?!?p> 管知縣不說話,魏縣丞微瞇著眼睨著葛縣尉求證,“哦,按照葛縣尉的判斷,此案應(yīng)該是汪祺所犯咯?”
葛縣尉瞳孔驚懼之下縮了縮,咬緊牙憋出一抹笑意,謙虛的擺擺手,“我只能定斷尸體死因罷了,判案這樣的大事,我一個縣尉哪兒懂。不過是根據(jù)曾仵作所檢任秀秀尸體情況,和衙役在汪祺住處找到的證據(jù),都匹配得上的情況下做出的判斷罷了?!?p> “尸體會不會還有新發(fā)現(xiàn),證據(jù)是不是別人栽贓,我就不清楚了,還得仰仗衙役將具體的現(xiàn)場調(diào)查和證人證言帶回來,到時等各位大人一起判斷!”
最后,葛縣尉也盡力將責任往外推了個七七八八。
魏縣丞卻不打算放過他一般,“哦,葛縣尉的意思是,此案存疑?”
葛縣尉衣袖下的拳頭捏緊,他知道不管怎么說,今兒魏縣丞都不會讓他好過,“還得等于班頭……”
他余光一掃,心中一松,“李菲,我們說話,你站出來作甚?可是對本官定斷有何不滿?”
陳鳶哪兒聽不出來葛縣尉的打算,不過冤案當前,有人可能蒙冤,她自是不會保持沉默,因此點了點頭。
原本只是想借著李菲躲過魏縣丞刁難,隨便她說點什么也行,他找個茬兒此事也能揭過,葛縣尉沒想到李菲竟然應(yīng)了下來。
各色想法在葛縣尉腦海里劃過,到底還是不想拉小孩子下水,“你才學多久,有多大本事,大人商討案件,有你說話的地方么?退下!”
心中閃過詫異,陳鳶沒想到葛縣尉為人竟還不錯,但她不能接受他的好意了,堅定的往前走了一步。
將懷里的紙板對著四位大人展開,將她之前對劉晏淳所說詳細的寫在了上面。
原本一個比一個站得遠的大人,此刻為了看清楚她紙板上寫的小字,只能圍攏過來。
“……左胸處刀傷乃自行捅……,下方傷口也是自……,任秀秀乃自殺,兇器是同伙待她咽氣后,拿走偷偷放在汪祺茅廁房梁上……”
隨著一句句往下念,四個大人臉色各異,有氣得發(fā)笑的、有鄙夷的、有惱怒的。
葛縣尉注意到魏縣丞眼內(nèi)慍色,率先發(fā)難,“你才學多久本事,就來班門弄斧,念你初犯,本次只罰你一月月俸?!?p> 陳鳶搖搖頭,收回本子,寫道,“大人,我可以證明我的推測?!?p> 仵作刑獄本就屬于縣尉所管,好不容易出個可造之材,葛縣尉真的不理解她為什么要強出頭,又要罵她,這次卻被魏縣丞搶了先。
魏縣丞此刻也不講儀態(tài)氣度了,伸手一把推開葛縣尉。
站到了陳鳶跟前,“可笑,就像葛縣尉所說,你將將到縣衙學了半月,半桶水都不到的水平,就來顯擺自己能力,未免為時善早、太過心急了些吧?
你說你能證明,你拿什么來證明?你師父都不懂的,你一個小小仵作學徒能懂?你的依據(jù)又來自哪本書籍法典?”
古人辦事就是如此,非得有依據(jù),按照依據(jù)辦事,這樣很難有創(chuàng)新,不過陳鳶早已想好如何解決,“我的理論尚且沒有書籍能證實,但我可以做實驗讓各位大人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