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定五年,帝既滅后趙,即皇帝位。帝本為西晉屬,然覺司馬氏之將衰,遂自立為帝。初,陸易未應帝召,伺時而察帝也。天定五年,有以易詩含胡字以上聞者,刑部尚書大怒,欲嚴懲之,為帝所止。與之談,稱善久之,受翰林院學士。易以帝為識其才者,欣然任之。有或而不知其故者詣之,問曰:“先生拒劉曜辟石勒,誠不仕之高士也。今何故為涼帝而仕耶?”易曰:“吾所以不應曜勒之請也,蓋其嗜殺戮,不行仁義也。其殺心過高,如使古之圣人輔之,亦難以變也。而天定則不然,其治也,胡漢一家,并無貴賤之分,是有為之主也。吾不愿為虎作倀,使天下之民九遭其苦,故辟之。且吾少時歷盡戰(zhàn)亂之苦,內(nèi)自誓將以改之,今適遇一賢主之才,曷不佐之以求吾志?況吾亦不愿為郁郁不得志者也,以是特作詩以查之?,F(xiàn)吾業(yè)已成,誠治世之主也,遂許之。小子識之,勿為時勢所動,是君子賢臣所為也?!弊谧宇D首稱善,曰:“先生所言極是?!?p> 易既為翰林院學士,凡十年,議事不計其數(shù),常與帝論政事,晝夜不息。帝喜之盡忠履職,詔拜秦國公。以是益感帝之恩,欲以己之所學盡出以求國之強。為帝謀,三戰(zhàn)打破東晉軍。晉主懼,獻黃金萬余請服。又連破北數(shù)部,天定十年,定北部地。北部乃諸胡所聚處,胡之風俗又相異,常有諸部相攻。易遂制律法,又遣人曉之以儒法,辦儒堂以教之。后一年,乃知禮,行儒家之道。舉止有禮,又有無數(shù)人戴帽尊先圣,時人聞之,以易賢聞于天下。
天定十五年,帝崩,諸子亂,國破敗不可收拾。易失意歸故里,旬余,憂憤而卒。
羅真君曰:“易少時孤苦,立大志于心。不助桀紂為虐,伺時以待時,是待明主之至也。為人臣者需忠于主,天理也。但若主殘暴害民,非為忠者亦可也。伯夷叔齊食薇首陽,非忠于紂也,蓋欲存其氣節(jié)也。”
注釋:1.垂髫:小孩,指少年時期。
2.內(nèi):內(nèi)心中。
3.辟:通“避”,躲避。
4.宗子:同宗族的侄子。
5.石世龍:即后趙明帝石勒,字石龍。
6.天定元年:天定,為東涼太祖鄔尼年號。
7.本為西晉屬:太祖為遼西安平人,遼西為西晉土,故曰為西晉屬。
羅生一世
明日預告:《方妃傳》 另:這是羅子非常想寫,卻又非常難寫的一部傳。大家明日可以感受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