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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制造師

第六章 目標(biāo)是姜林

明星制造師 曾經(jīng)最酷 2450 2020-09-07 23:42:00

  別看許多歌的翻唱價格都是幾萬十幾萬的,但那些歌曲基本上都是成名歌曲,在歌曲方面都有著加成的作用,尤其如果這歌還是導(dǎo)師的曾經(jīng)的成名歌曲,那導(dǎo)師這方面的加成作用就更明顯了。

  畢竟成名歌曲都有著很廣大的聽眾,只要聽說你要唱這首歌,就會有大堆人嘗試著聽一聽,只要唱得不是太差,大家都還會很樂意支持你的。

  在這方面,《最初的夢想》就弱太多了,別看它現(xiàn)在在各榜單上的成績不錯,但聽眾也只是極少部分人,大部分人都不知道這首歌,傳唱度并不是很高。

  所以,翻唱價格并不是很高的。

  當(dāng)然,大家還是會第一時間選擇自己能駕馭并且適合自己的歌曲,畢竟參加選秀的歌手都并沒有太豐富的唱歌經(jīng)驗,不是隨便拿首歌來就能唱得非常好的。

  而《最初的夢想》最近的勢頭的確是很猛,但畢竟只是一首新歌,無論是傳唱度還是大家對它的接受度都還沒有那么大,若是在比賽上唱這么一首歌,真不知道會產(chǎn)生什么樣的效果。

  當(dāng)然,在趙琴和朱依妹看來,《最初的夢想》這首歌,若是有很好的編曲,以趙琴的實力現(xiàn)場演唱出來,肯定能燃爆全場,穿透人心,所以才會選擇這么一首發(fā)布不到一個月的歌曲。

  姜林說:“冒昧地問一下,趙琴打算是在什么時候唱這首歌?決賽?”

  朱依妹看了姜林一眼,面上卻是淡然自若,說:“姜先生真是有意思,現(xiàn)在比賽才剛剛決勝出四強,我又怎么能知道誰能進入決賽?”

  這話姜林半個字都不信,他可以肯定,這是為決賽準(zhǔn)備的歌曲,不過,姜林自然不會把這事說穿了。

  談好了版權(quán)問題之后,朱依妹便是圖窮見匕,說:“不知道姜先生有沒有簽約我們天遠娛樂的意向?”

  姜林也沒有驚訝,剛剛對方根本就沒有討價還價,很明顯是在向他示好,畢竟之前因為姜葉的事情,不僅是姜葉,就連姜林對于她的感官都不是很好,所以她想要簽下姜林,自然是要拿出自己的誠意來。

  其他的都是虛的,唯有錢是實在的。

  而姜林接下來能不能拿出更好的歌曲來,也不是朱依妹擔(dān)心的事情,作為一個大開型娛樂公司,簽約的詞曲作者何止百數(shù),也不差姜林一個,姜林既然能寫出《最初的夢想》來,就說明他有潛力有靈性,就算是一年寫不出好歌來,那就等兩年三年,只要他以后還能寫出來,那就穩(wěn)賺不虧的,就算寫不出來也沒關(guān)系,那點錢虧得也只能算是小錢。

  可是,一旦姜林真的是那種比較優(yōu)秀的詞曲作者,將來能寫出好歌來,那么對于天遠娛樂的意義,肯定不是一首歌那么簡單,很有可能是可以捧紅一個新人的,捧紅一個新人就意味著公司又制造出一個撈錢的工具來。

  在這版權(quán)保護越來越強的時代,尤其是資本尚未全面入圈之前,大半明星都是有實力的,而非僅靠一張臉或者P圖或者各種撕逼和緋聞炒作來上位,創(chuàng)作者的地位也凸顯出來,有時候一首好歌就能捧出一個歌星來,一部好的劇本能捧出一堆人來,這簡直就是明星制造者啊。

  以虧小錢為賭注,來賭一個可能有潛力的詞曲作者,怎么都是大賺的。更何況,這個年輕人還只有二十歲,前景廣闊啊。

  所以,朱依妹面對姜林,是非常有誠意的,哪怕是條件寬松一些,也要簽下他。

  簽詞曲作者并不像簽藝人一樣,藝人簽約之后,一切都按公司要求來進行訓(xùn)練、出道、代言、走穴,甚至一言一行、身材、飲食和私人活動都受到公司的限制,但是詞曲作者的簽約就不一樣了。

  娛樂公司與詞曲作者簽訂的是代理協(xié)議,也就是說,就算是簽約了,也只是代理經(jīng)營詞曲作者的作品,詞曲作者有作品時,娛樂公司可以代理推薦給相應(yīng)的歌手,談好一切,再來征得作者同意,作者同意之后就可以簽訂使用合同。

  這樣的情況下,作者是擁有版權(quán)的,而娛樂公司只擁有代理權(quán),只不過……有些公司會設(shè)置所謂的全權(quán)授權(quán)代理,看起來還是代理合同,但是作者是沒有任何權(quán)利決定作品給誰用,娛樂公司可以直接決定把作品賣給誰,賣多少錢。

  當(dāng)然,如果是公司定制或者買斷的就另說了,不過除了某些短視的作者之外,很少有人簽訂賣身一般的合同。

  不過,這也會形成某種貓膩了,比如,天遠娛樂公司代理的詞曲供給天遠娛樂公司的歌手使用,在作者那里說,我只賣了一萬,在歌手那里說,我是花一百萬買的歌……

  在作者這里,原本可能賣幾十萬的歌曲,只賣了一萬,虧大,在歌手那里,公司又給你加了一百萬的成本,一旦你違約,這又是天價損失的違約金組成部分……總之,代理公司才是最賺的。

  這些東西,姜林沒有經(jīng)歷過,卻也是聽說過一些的,所以他問道:“貴公司打算給我什么樣的合約?”

  朱依妹說:“姜先生既然創(chuàng)作出了像《最初的夢想》這樣的優(yōu)秀作品,我們公司定然不會在待遇上虧待姜先生……另外,只要姜先生有新的作品,我們會優(yōu)先推薦到優(yōu)秀歌手乃至是天王天后面前……”

  “行了,這些不重要,我只想問,是簽訂全權(quán)授權(quán)代理作品還是只是簽訂普通授權(quán)代理?我的作品我自己有沒有發(fā)言權(quán)?”姜林說。

  聽到這話,朱依妹說:“自然是全權(quán)授權(quán)!”

  “抱歉,咱們就沒有必要再談下去了!”姜林說。

  朱依妹說:“姜先生可想好了,雖然你是有些才華,但是如果沒有一個好的公司為你運營和推廣,你的作品也不可能讓人知道,沒有歌手唱的作品,你的一身才華就等于是埋沒了!”

  姜林說:“可能對于別人來說,的確是如此,但是對于我來說……這并不算什么,我妹妹就是一個優(yōu)秀歌手,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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