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在世上,總會碰到點事。不論大事小事,好事壞事,容易的事難辦的事,它都是一件事。
只要是一件事,那么它總會有個起因,經(jīng)過跟結(jié)果。乍一聽,跟說故事的人在說故事一樣。
可不是么,說故事的,他也說的也是一件事。
我今天這么一琢磨,好像突然就發(fā)現(xiàn)這個數(shù)理化上面學的“自變量”“應變量”是一個樣。
所有的是,好像都能用這么一個公式來做個解釋。
你比方說,張三路上騎著摩托逆行還超速,就但輪這么一件事,讓你判斷這事情的結(jié)果。那你坑定這么說,這不是找著出事的嗎!
在這件事當中,張三就是個系數(shù),暫時不做考慮。騎著摩托車,逆行,超速,這些都是可以憑借著自主可以改變的,屬于自變量。我們最后得出來的結(jié)論“這不是找著出事!”自然屬于因變量。
為什么說,因變量取決于自變量呢?
你看我往下說。
如果在上面張三那一件事中,在加一個自變量,張三不止騎著摩托車逆行超速,還在市區(qū)的斑馬線上撞到人了。這時候你會則么想?張三就是個禍害!他怎么就不早早走個路就摔死了呢?
很容易就會這么想到。
但是如果上面的張三那件事,換成“張三騎著摩托超速”呢?那么我們的想法是不是很容易變成了“張三做的這件事太危險了也!”
很明顯,我們的看法會跟著這件事的主角的做法不同,也就是這件事的自變量不同,而得出不同的結(jié)論。我們這個結(jié)論,自然而然就是這件事的因變量。。
當然,上面的如果仔細討論的話,空缺的地方還是很多的,不能當做事例認真討論。
不過我想說的,大家應該可以看出來。
我們還以上面的例子來說,如果我再把“張三騎著摩托超速”換成,“張三因為孩子發(fā)燒不得已騎著摩托超速,并且一路上還沒有碰到什么事,孩子因為張三的即使護送,成功恢復健康?!毕嘈艜胁簧偃嘶赜X得,張三真是個好父親。
一件事的結(jié)果,完全可以通過這件事的“經(jīng)過”來判斷,但每個人的對經(jīng)過了解通常都不是完整的,因此,我們在某件事上做出的行動或者判斷,很有可能會出現(xiàn)誤差。
這并不是我們的做法是錯的,只是要提醒大家一下,大家在做出判斷的時候,不妨盡量多收集一些“自變量”,以方便我們在做出判斷的時候,可以減少我們出糗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