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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律師團隊

第124篇 二審案件

精英律師團隊 淘氣萌萌狗 2 2021-08-13 23:14:59

  所以,相信您的代理律師吧,他們定會為您的案件盡心盡力,他們不會忘記任何一個案件,怠慢任何一位當事人!

  自從靜飛正式上任律所主任以后,便搬出了35樓主任辦公室。

  而我,則搬去了他原來的辦公室里。

  劉秘書現在也變成了我的助手。

  剛回辦公室,我的電話就響了。

  原來是石家莊中院劉法官打來的電話,說我們代理的佳儀股份案中有四百五十六人對方上訴了,需要我們盡快提供他們的二審代理手續(xù)和二審不開庭申請書。

  天啦,這可是個耗時費力的大工程!

  首先,要制作四百五十六個案件的二審函。其次,要找出這四百五十六人的檔案材料,把他們的身份證復印件和授權委書各抽出一份,連同代理律師的律師證復印件一同再與每個人對應的函裝訂起來。

  最后,是寫二審不開庭審理申請書,把所有人的名單附后。

  當然了,如果這四百五十六個案件二審是由同一法官審理的,那么按上面做法沒有任何問題。

  如果是分由不同法官審理的,那就的分別制作,人守一份申請書了。

  那又將增加幾倍的工作量。

  因為,你還得花時間把申請書和每個人的二審代理手續(xù)裝訂到一起!

  佳儀股份這個案件原本是由我負責的,現在分配給了仲金子。

  經過一年多的磨煉,仲金子已身經百戰(zhàn),成長為了我們團隊的骨干精英律師。

  雖然她工作之余,活蹦亂跳的,但對工作卻十分嚴謹。

  一下子要做這么多人的二審材料,對她來說雖然輕而易舉,但估計也夠嗆!

  “過來下!”

  我在微信中@了一下仲金子。

  幾分鐘后,仲金子來了。

  “領導找我什么事?”

  我把劉法官的電話寫在一張廢紙上,遞給了仲金子。

  “佳儀股份有四百五十六人需要做二審代理手續(xù)和書面審理申請,具體是哪些人,你自已同劉法官聯(lián)系一下。”

  “好的,我這就去辦!”

  仲金子并沒有多說什么,拿起紙就走了。

  第二天下午四點多,她就告訴我除有兩個當事人人檔案材料中沒有授權委托書外,其他四百五十四人的二審材料全部已經準備完畢。

  也就是說,兩個人又要耽誤我們的工作進度了。

  因為通知他們補材料給我們還需要至少三天時間。

  “通知她們補材料了嗎?”我在微信里問仲金子。

  “朱玲已經電話通知過了,但張健始終不接電話,只好發(fā)短信通知他了?!?p>  很多當事人就是這樣,委托律師辦案子,卻常常不按律師的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和證據,總是自以為是。

  結果就是,給我們的工作增添麻煩和負擔,也影響了自己案件的進展。

  比如我們要立一批案件,肯定材料齊全,證據完整的人我們先立案。

  而對于那些缼材料,賬單打印不全的,我們只能挑出去,放到下一個批次再起訴的。

  因為通知你補材料,到我們收到材料后再核查一遍,至少要一周左右,我們可以等,可是別的當事人可不愿意!

  “好的,辛苦了!”我安慰仲金子。

  仲金子秒發(fā)了我一個搞怪的笑臉。

  整個團隊里,現在也只有仲金子還象我初見她時一樣,敢和我說說笑笑,開玩笑。

  不過現在,除了工作外,我們確實也很少在一起吃飯聊天了。

  有時,還真有些懷念過去我們在一起的歡樂時光。

  放下手機,我在電腦里搜到了張健這個名字。

  媽呀,同名同姓的竟有二十多個。

  還好,佳儀股份案只有一個張健。

  這就是為什么接受咨詢時,我們首先要問您是什么案件,叫什么名字的原因。

  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把大部分人區(qū)別出來。

  重名重姓的人實在太多了!

  有些當事人人電話過來問案件進展,只報姓名不報案件名,或者只報案件名不報姓名,問他還很不耐煩,這類當事人人屬純無理取鬧!

  殊不知我們天天打交道的當事人幾十上百,而他看到的只有他自己!

  心中只有小我的人,自然不能好好與別人溝通,常常自己窩心,還讓別人不開心。

  我拿起手機,拔通了張健的電話,讓我震驚的是,電話剛響一聲就接通了。

  “喂,您好冰律師,我的案件有進展了對嗎?”張健興高采烈的問我。

  “哦,是這樣的……”

  我把需要補材料的事情告訴了他,同時也向他分析了一下佳儀股份這個案件二審可能出現的結果。

  掛完電話,我明白了為什么仲金子打他的電話總是打不通,他很可能設了陌生電話攔截。

  手機越來越智能化,極大程度上方便了我們的生活,但有時,也讓我們的工作出現障礙。

  就象張健這樣,我們只能換號碼同他聯(lián)系,實在聯(lián)系不到的,只能發(fā)短信或郵件通知。

  不管當事人看到沒看到,至少我們的告知義務盡到了。

  從法律角度上說,我們已盡責了,出現任何法律后果都與我們律師無關。

  這是一種自己保護,也是律師的無賴之舉!

  很多當事人總是不理解,認為授權委托書簽一份就夠了,為什么要簽幾份。

  其實,一般一審立案需要一份授權委托書,一審判決后,如果原告或被告上訴,案件將進入二審。

  二審又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份授權委托書。

  二審判決后,如果被告逾期不時款,我們還得向法院申請執(zhí)行。

  執(zhí)行階段,我們又得向法院提交一份授權委托書。

  即便案件不進入執(zhí)行階段,我們催促被告按期付款,還得向被告提供一份授權委托書。

  最后,我方勝訴的,案件結束后,向法院申請退還預交的案件受理費還得提供授權委托書。

  這樣以來,證券虛假陳述類案件,當事人至少得簽四份授權委托書才能保證案件順利進行。

  但是部分當事人就只簽一二份,有的甚至還將授權委托書雙面打印,真是讓人哭笑不得!

  當然了,身份證復印件也是同樣道理,只要提供授權委托書,后面必然附上原告的身份證復印件,以表示確屬原告本人授權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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