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隨著年齡的增長,越來越不想談戀愛了,也越來越不知道自己的擇偶標準了,似乎看到任何一個男生都覺得不對。
閨蜜和談了四年的男朋友分手了,他們兩個讓人覺得很惋惜,房子裝修完畢了,除了鉆戒以外,其他的金首飾也都買了,就連婚紗照、伴手禮和請柬的樣子都已經買好了,一切都準備好了,兩個人卻分手了。
原因是出在彩禮上,男方家一開始給了十萬塊買金首飾和婚紗照的錢,說如果還有剩余的話,不論剩多少,他們再給補到十萬,這十萬就算彩禮,結果,東西都已經買完了,兩家就開始商量彩禮錢。
結果男方家長卻說:“那十萬塊錢的彩禮,我們已經給了呀,買東西的那十萬不就是彩禮么?”
閨蜜說:“不是說,那十萬不是買東西錢么?不論剩下多少,在補齊到十萬,這個錢才算彩禮么?”
男方家的突然變卦,讓閨蜜家有些接受不了,但是,他們兩個真正分手的原因,是因為閨蜜男朋友的一番話,他對閨蜜說道:“如果把這十萬塊錢彩禮給你父母的話,那以后你父母就可以不用管了唄?”
在此之前,在我們眼中,他是一個對我閨蜜非常好的一個男生,誰也沒想到他會說出這樣的話來。而且,他還給閨蜜爸爸發(fā)過這樣一條微信,微信的內容很長,有些記不清楚了,但是有一句話我記憶猶新,他說:“叔叔,在您女兒和我媽媽之間,我肯定會選擇我媽媽。”
沒錯,孝順是傳統(tǒng)美德,百善孝為先,但是,這并不是身為一個媽寶男的借口!
通過這件事,我對彩禮這的事有些不明所以,有的女方家要彩禮,有的女方家不要,可能是每個家庭的說法都不一樣,但是在我看來,既然男方家答應了,那么就應該做到,不能出爾反爾,否則就不要答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