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九章 貪瀆
大乾除怨司,十三號分部。
壬亥伍小院里,方平安坐在長椅上,手里捧了一頁宣紙,眉頭緊皺。
都半個時辰了,他居然連一份刑部的卷宗都還未看完,實在讓方平安意外。
要知道在他身旁堆積的,可還有足足三四百份卷宗。
按照這個速度,即便他不吃不喝,不眠不休,那也要半月才能看完。
方平安現(xiàn)在總算是知道,為什么他每次去見高弘義,后者都是伏案不起了。
困難至此,倒不是方平安看得速度不夠快,畢竟他都已經(jīng)快要邁入儒道九品了,一目十行那都是輕而易舉的事情。
主要的原因,乃是處理卷宗,并非欣賞文學(xué),看了記了就算了事。
方平安手上拿的,是記錄了刑部案件的卷宗,瀏覽之時,他除了需要理清案件的來龍去脈,還要找出其中有無弄虛作假的痕跡。
并且,高弘義交給方平安的任務(wù)是協(xié)助京察,而非僅僅只是查案判案。
他在尋找刑部無意疏漏或是有意為之的冤假錯案同時,還要對每一個案件中所涉及的刑部官員進行考查審核。
統(tǒng)計他們在各個案件之中的作用如何,平日里對衙門、對朝廷的貢獻多少,玩忽職守與恪盡職守的情況對比。
然后再將結(jié)果呈報給高弘義。
畢竟京察的最終目的,乃是決定朝廷諸多官員的升降去留問題。
至于京察的真實目的,不是方平安現(xiàn)在應(yīng)該考慮的事情。
在如此之多的要求下,方平安必須一字一句地推敲斟酌,處理的速度自然快不起來。
況且他還是第一次做這樣的事情,熟練不足,經(jīng)驗欠缺。
再加上為了重創(chuàng)幕后之人在刑部的爪牙,方平安更是一絲一毫都不能馬虎。
另外,高弘義曾經(jīng)還暗示過方平安,京察的表現(xiàn),是他將來順理成章晉升的關(guān)鍵。
所以,這次任務(wù),會比他想象中的要艱苦許多,也重要許多。
不過好在高弘義并沒有給方平安設(shè)下限制,京察也不會早早結(jié)束,他還有很多時間。
……
很快,一天過去。
從點卯到散衙,七個時辰里,方平安一刻不停,查看了十份卷宗,一共十二個案子。
剛開始的時候,方平安還只知道此番高弘義交給他的任務(wù)艱難。
到現(xiàn)在,他才對“艱難”二字有了深入具體、真切形象的了解。
一個案子,從百姓上報,刑部緝拿,到審問人犯,記錄案情,再到實地勘察,親臨調(diào)查,最后掌握證據(jù),宣判收監(jiān)。
這一系列的流程之中,涉及不少的官員,并且案情越復(fù)雜,牽扯的人便越多。
方平安作為一個門外漢,想要準(zhǔn)確地對他們進行考核,實在不太容易。
因為他既不想大意放過一個貪官污吏,也不愿錯定冤枉任何忠臣良佐。
今日的十二件案子,還都屬于比較普通的小案,全是什么雞鳴狗盜,當(dāng)街斗毆之類的。
可即便如此,方平安仍是感受到了不小的壓力。
但沒辦法,總不能難辦便不辦。
京察茲事體大,既關(guān)系到方平安自身的諸多利益,又關(guān)乎到大乾的朝局安定。
高弘義是信任他,才會將此事交由他來處理,要是遇到一點困難便退縮,將來還談什么理想志氣,說什么兼濟天下。
散值之后,方平安便把卷宗帶回了房里,緊閉房門,繼續(xù)審查。
反正現(xiàn)在的他早已是不那么需要休息了,熬個幾天幾夜還是沒有問題的。
雖然除了刑部侍郎鐘鈞,以及刑部主事陳全之外,方平安并不知道幕后之人在刑部還有多少人手,但沒關(guān)系,他只需要秉公辦理即可。
心術(shù)不正的官員,即便現(xiàn)在沒有站隊,將來遲早也會被威逼利誘,成為他人走狗,禍害一方。
對于他們,方平安根本無需留情。
一夜時間,四個時辰,方平安又處理完了八份卷宗,七件案子。
慢慢習(xí)慣,漸漸熟練之后,方平安考查的速度也一點點快了起來。
到了寅時,方平安還是一如既往地選擇了日常的修行,并未急功近利,放不下卷宗。
修行完畢,點卯過后,方平安與許立幾人又是各歸各位,各司其職,重復(fù)起了昨日的情形。
期間有值守的吏員前來查崗,被許立三言兩語擋了回去。
就這般,五日悄然而過。
這五天里,方平安一共查看了八十份卷宗,近百件案子,但都沒發(fā)現(xiàn)什么重大的冤假錯案。
而考核過程中,也沒找到嚴(yán)重違反大乾律法的刑部官員。
但這并不代表他們都是好官,沒有違律,卻有違規(guī)。
比如為了出氣,對人犯動用私刑。比如對女囚有非分之想,趁機占取便宜。
這些雖然只是小事,但方平安仍舊會記錄下來,一并交給高弘義處置。
而迄今為止,方平安查證到的,刑部最大的違規(guī),也可以說是小可的違律,便是一名主事,收受銀兩,私放了一名有偷盜罪名,本要服三月苦役的人犯。
當(dāng)然了,官員收受銀兩,私放人犯的罪證,刑部肯定不會寫在卷宗上。
這個,是方平安猜測調(diào)查出來的。
那日,京兆府青袍文吏送來的包裹里,除了刑部卷宗抄本,還有一份刑部官員履歷。
那份履歷,是高弘義安插在刑部的諸多眼線,暗中記錄下來的,他們一開始的目的,便是準(zhǔn)備借此協(xié)助京察,考核官員。
畢竟那才是最真實的履歷。
最初的時候,方平安還沒有對那名主事起疑。
只是當(dāng)他在履歷中看到,那名主事有一段時間,突然買了很多貴重的東西,像是發(fā)了橫財一般,這才讓他覺得不太對勁。
方平安一對比,發(fā)現(xiàn)這名主事一反常態(tài)的時間正好與那名盜賊宣判服役的時間相互吻合,他便有了大膽的猜想。
然后,方平安憑借京兆府司法少參的身份,前往當(dāng)初那名盜賊服役的地方調(diào)取了卷宗,果然沒有在苦役名錄里找到那人。
如此,猜想便被證實。
那名刑部主事罪證的確鑿,可以說讓方平安感到了莫大的欣慰,更令他對之后的考查有了信心。
而第六日,點卯還未結(jié)束,十三號分部的公書令便是手持文書走了出來。
方平安他們的壬亥伍,又有新的除怨任務(w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