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展鵬剛開始幾年還和香港的女朋友通過幾封信,知道生了一個兒子,叫洪志滔。
后來自己又忙,香港這邊又不知道發(fā)生了什么事,所以斷了聯(lián)系,自己又娶了老婆,卻沒有兒女。
現(xiàn)在想叫智行找到他兒子,以前住的地方也不在了。
智行走到自己的那臺電腦前,輸入洪志滔,又輸入出生月份,搜索了起來。
一下跳出四個人,其他三個有親生父母,只有一個,沒有父親,母親在幾年前生病去世了,應(yīng)該是他了。
打開他的資料,看到他正在坐牢,在一年前劫殺一個富商,判決入獄二十五年。
智行看了一愣,看他照片有點眼熟,又看看洪展鵬,更眼熟了,只不過剛才看他精神萎縮,沒看清楚而已。
洪展鵬看到智行看他,而且神情有異,作為商海浮沉二十年,察言觀色的功力還是有的。
立刻問道:“發(fā)生了什么事,是不是我兒子有什么問題?”
“我想我查到你的兒子了,現(xiàn)在正在坐牢,他的資料我打印給你,來確認一下,是不是你的兒子!”智行看了看他說道。
他聽到他兒子在坐牢,也就面色變了一下,又如平常般,說道:“可以,麻煩你了!”
智行將洪志滔的資料信息,背景,身份,還有判決那時候的報紙,出法庭作證的人員資料等,查到的都打印出來。
過了好一會,出去外面辦公室,把一疊厚厚的資料,交給了洪展鵬。
他迫不及待地拿過看了起來,緊張到手都有點發(fā)抖。
但智行卻心知肚明,他兒子是冤枉的,那七個出庭作證的人都沒有親眼看到洪志滔殺人。
原劇中,洪展鵬為了幫兒子翻案,在一處廢棄礦場的小島,搭建了一條他兒子發(fā)生事故的街道。
又用抽獎抽中了房子的局,把七個證人,帶到了他搭建的那條街,一起來個案情重演。
最后得出兇手是他們七個之中的一個,其他六人都作了假證。
第一次看這個案子,挺震撼人的,人性的考驗,一個個都原形畢露,全部都是猜測,卻把警方誤導(dǎo)了。
人都只會拿自己的利益作為出發(fā)點來衡量一件事情,他們看到的,只是對自己有利的答案,但卻不一定是真相。
洪展鵬的兒子在監(jiān)獄,半年后將會病死,一個才二十歲的年青人,就被他們所謂的證人害死了。
當(dāng)年看劇,其實智行挺佩服洪展鵬的,無論心智還是魄力都不是正常人可比。
推理也很強,在搭建的街上,把七個人的口供一個一個都推翻了,抽出誰是兇手。
“不錯,他是我兒子,他母親名字對了,以前住的地方都對了,血刑和我一樣,可以肯定是我兒子!”洪展鵬看了大半,就說道。
智行看著他又像自言自語地說話,又在認真地看,也在旁邊靜靜地坐著,也不答話。
足足等了半個小時,洪展鵬才大概看了遍,把資料放在茶桌上,想了好一會才緩緩地說道:“那么說,我兒子殺人了?”
“其實看剛好知道這件案子,你兒子只是想搶錢包而已,因為在之前已經(jīng)被殺了!”智行看他傷心的模樣,也不知道說什么。
明知道女朋友懷孕,還一個人去了美國,有點無情,后來知道有個兒子,也沒有回來接他們母子出去,心有點大了。
也許他那時候在美國也許生活真的不是很好呢,也不能全怪得了他,一個華人在美國沒有錢,真的很艱難,要怪就怪他人太頑固吧,一心想發(fā)財。
“那怎么回事,兇手是誰呢?”洪展鵬聽到兒子是冤枉的,馬上急急問道。
于是,智行就經(jīng)過說了出來。
兇手就是在酒吧喝酒的大叔林建,他約的富豪來酒吧,因為他女兒兩夫妻出車禍,臨死的時候告訴他,外孫子小毛的親生父親是富豪錢日安。
為了孫子的前途,林建去約錢日安到這間酒吧見面,但是錢日安卻出言侮辱他死去的女兒讓林建很是心痛。
于是在錢日安出門小解的時候,順手拿起吧臺的水果刀,刺殺了后就跑了。
當(dāng)他想回來清除指紋的時候,看到洪志滔驚恐的拔出富豪的刀收起來,然后搜走了錢日安的錢包跑了。
于是林建跑去求酒吧老板娘幫他做偽證,并答應(yīng)把退休金給老板娘作為報答。
他當(dāng)時只是想為自己開脫,以為洪志滔會有疑點不會被抓,想不到另外五個證人都一口咬定是洪志滔殺的人。
劉醫(yī)生和岑姑娘做證,在換車胎時,親眼看到洪志滔拿著刀去追錢日安。
其他他們兩個沒有在換車胎,而是在車上kiss,因為岑姑娘馬上要結(jié)婚了,為了避免麻煩,所以在供詞里面就說成了換車胎。
岑姑娘和劉醫(yī)生當(dāng)時在小車上kiss的情況,那個位置和角度只能看到有個人拿著刀沖出來,卻無法看清楚拿刀者的臉。
還有一個復(fù)讀青年說在學(xué)習(xí),偶然在窗口看到洪志滔殺人,其實當(dāng)晚根本沒有在學(xué)習(xí),而是在看午夜劇場的警匪片,而在中場廣告的時刻出去看到洪志滔偷錢包,然后逃到鮮果鋪,并沒有親眼看到洪志滔拿刀殺人。
那個賣水果的婆婆說,洪志滔拿著刀去搶了她一千塊,事實她根本看不清楚,無法看清洪志滔對錢日安做了什么,也沒有人真正看到洪志滔行兇。
還有就是水果店婆婆提到的搶錢,水果鋪收的錢都是皺巴巴的,但是洪志滔第二天被抓是身上的錢都是齊齊整整的。
事實是那一千多塊說被打劫的錢其實是婆婆自己私吞冤枉了洪志滔。
最后一個攝影師,拍了一組洪志滔撥出刀的照片,當(dāng)時只看到洪志滔拔刀離開,而沒看到拿刀行兇。但是他認定洪志滔就是兇手,只不過是殺了人之后拔刀逃離。
攝影師憑著這一張相片拿了獎,還得到記者的工作,成了紅極一時的攝影記者。
七個證人有的為了隱藏私情,有的是被人收買,有的為了照片獲獎,有的人云亦云,每個人都錯一點點,加在一起就變成了牢牢的鐵鏈,鎖住了無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