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已破曉。
只見陽光已然透過了窗紙,照在了床上之人的臉上。
只見,床上的二女迷迷糊糊的睜開了雙眼,一睜開便看到了那混亂不堪的大床,隨即便想起了昨晚的...,臉頓時便不由的紅透了。
江厭離和溫情看著床上那兩朵紅梅,隨即便拿出了剪刀,剪下了那一點點紅梅,
隨后一臉羞澀的好好放好,此時君玄也已經(jīng)起來。
君玄見此微笑著說道“厭離~情兒,你們再休息一會吧~”
聽到君玄的話,江厭離頓時便拒絕道“夫君~不能失了禮數(shù)!我們要起來向父親他們敬茶的~”
聞言,君玄嘆了一口氣隨后便說道“你們休息就行了~敬茶我去就行了!”
“不行!”聽到君玄此言,江厭離和溫情倔強說道。
又磨了一會,君玄終究拗不過她們,于是說道“那好吧~但要小心點”
“嗯~”
隨即穿好衣服,君玄便攙扶著江厭離和溫情二女,一步一步的走向了大廳。
一到大廳,便看到了正坐在那的魏無羨,江澄,溫寧以及江楓眠和虞紫鳶等人。
眾人看著江厭離和溫情那一瘸一拐的走路方式,他們頓時便不由的看向了君玄。
“岳父岳母~早上好~”
虞紫鳶笑罵道“早上?這都快中午了!”
“這不是昨晚~”
聞言,江厭離和溫情羞紅著臉掐了一下君玄,示意他不要再說了。
“哈哈哈~”
……
一個月后
“什么?你要走...那阿離怎么辦?”虞紫鳶大聲說道。
“夫君~...”一旁的江厭離和溫情兩人聞言,低聲說道。
“我又不是不回來了?我也是給你們說過我的事的”看到二女眼中那要流出的淚水,君玄不由的心一疼,隨即抱住兩女,解釋道。
“真的?”二女聞言,頓時便抬起了埋在君玄胸口上的臉問道。
“嗯~真的~我還會騙你們嗎?”
一旁的江楓眠和虞紫鳶二人見此,不由的嘆了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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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旱逢甘露,他鄉(xiāng)遇故知,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被古人稱為人生四大喜事,這四大喜事的主體,從古至今,都被默認為男性,似乎這些都跟女人沒什么關系。但是洞房花燭夜是少不了女人的,那么作為古代的女性來說,洞房花燭夜對她們又意味著什么呢?
古代的婚姻大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辦婚姻,子女的婚姻由父母,祖父母等尊長來決定,也叫作主婚,這種主婚權是神圣的,在古代是被寫進法律里的,即使主婚人犯罪囚禁,依然可以行使這項權利。
男子在結婚之前,因為社交活動范圍比較廣泛,也許還能夠從別人口中打聽到自己將要結婚對象的容貌,品性,有個大致的印象,還可以從青樓女子那里獲得一定的情感慰藉和性經(jīng)驗。
養(yǎng)在深閨的女子,則是白紙一張,在新婚之夜才能一窺丈夫的容貌,膽小靦腆的甚至結婚好幾天了還不知道自己的丈夫長什么樣,在未出嫁的時候,即使已經(jīng)定親,也是不能夠向別人詢問有關未婚夫的事情的,否則就會被人視作不矜持,甚至不守婦道。
青年男女如果自由戀愛,受到的阻力是巨大的。其中不乏司馬相如和卓文君這樣勇敢相愛,結局完美,流傳千年的美好的愛情故事,但反過來想,一件事情之所以被人津津樂道,口口相傳,一定是因為這件事很稀有,不尋常。
大多數(shù)的自由戀愛結局都是凄慘的,《詩經(jīng)》中《將仲子》一文就描寫了一位少女用婉轉(zhuǎn)的方式拒絕自己的情人前來相會的痛苦之之情,因為他們的愛情受到了父母兄弟的干涉,她也懼怕旁人夫人流言蜚語。
在先秦民風較為開放,禮教束縛較少的時期尚且如此,更別提禮法森嚴的后世了?!蹲砦陶勪洝酚涊d,南宋時福建有個叫連靜女的姑娘,與鄰居書生陳彥成相好,母親不同意,限制了她的人身自由,有一天晚上,陳彥成偷偷潛入靜女家,互訴相思之情,結果被靜女母親抓住,送官囚禁。
在清代嘉慶更發(fā)生過這樣一件事,父親打死與人私奔的女兒,案發(fā)后,司法機構判男子絞刑,判父親杖刑。嘉慶帝得知后,認為女兒罪有應得,免去了父親的刑罰,并且令刑部刪去了這方面懲罰家長的規(guī)定。
由此可見,從先秦時期到明清,家長對子女婚姻干涉的權力是越來越大的,而禮教對女子的要求也是越來越嚴苛的,女性個人的權力一步步被剝奪,最后只能依附于男子存在,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
古代婚姻從議親到成婚的整個過程,基本上都是由媒人代表主婚人進行的,可以說媒人是婚姻的必備條件之一,從唐開始,“媒妁之言”和“父母之命”一樣被寫進了法律中。
如果男方家里欲和看中的女方家里結親,就要先請媒人口頭或書面向女方家里求婚,如果女方家里有意,就將自己女兒的庚帖,也就是寫有生辰八字的的帖子交由媒人帶給男方。
男方請人占卜二人的生辰八字是否相合,如果相合,就互換定貼,確立婚事,一般定貼上都會寫明男女雙方的聘禮嫁妝的數(shù)目。
雖說是一家有女百家求,但實際上在求親的過程中,男方還是占有主動權的,他們可以選擇向誰家的女子求婚,也可以在媒人求婚,拿回女方庚帖之后,決定是否和女方結親,如果有更好的選擇,或發(fā)現(xiàn)女方有什么缺陷,男方完全可以以八字不合為由拒絕結親。
議親成功之后,就是定婚,也稱定聘,也就是男方向女方贈送聘禮,正式確定婚姻關系,收了聘禮之后,女方便不可反悔。唐代法律便規(guī)定許嫁女受聘財而悔婚者,杖六十,婚仍如約,若女方悔約更許他人,則杖一百,已成者徒一年,女歸前夫。
但是對于男方悔婚似乎沒有什么具體的懲罰,即使有,應該也很少有人為此告官,畢竟自家女兒被人悔婚并不是什么光彩之事,如果宣揚出去,毀了名節(jié),以后便再難說親了。
然后就是成婚了,定好日子,迎娶新娘到夫家,古代娶親的時間和現(xiàn)在不一樣,是在黃昏時分,所以才有洞房花燭夜之說。
新娘到夫家之后腳不能著地,或一路鋪氈毯,或由丈夫一路抱進舉行婚禮的禮堂,然后拜堂成婚。和我們現(xiàn)在在影視劇中看到的不一樣,拜堂并不是一拜天地,二拜父母,夫妻對拜。
在古代有記載的拜堂,單純是指夫妻交拜,新郎和新娘互相行禮,表示敬意,意味著二人合為一體,正式成婚。
而拜天地和拜父母則是在成婚后的第二天,也就是洞房花燭夜之后才進行的,不僅如此,還要拜家廟,告訴祖先,新娘從今以后就是夫家的人了。
有趣的是,鬧洞房并不是現(xiàn)在才有的習俗,而是自古有之。在新人進入洞房,揭了蓋頭,飲完合巹酒之后,就開始了鬧洞房。
鬧洞房的習俗從漢代就開始了,鬧的方式和我們現(xiàn)在大致相似,逼迫新人做一些不堪入目的動作,或逼迫新娘回答一些男女間難以啟齒的問題,如果新人推辭,便用鞭棍打人,或酗酒鬧事,新郎被打傷甚至至死者不在少數(shù)。
更有甚者,鬧洞房時要求夫婿與至親回避,一群男子戲弄新娘,肆意上下其手,甚至撩開新娘衣服用針刺皮膚,脫鞋量腳等,強迫新娘做不能做的事情。
試想一下,新娘在出嫁之前,是清清白白的女兒身,甚至連男女之事都不大懂得,在新婚之夜卻被一群陌生男子當做依門之婦般肆意調(diào)戲侮弄,是何感受?原本想象中美好浪漫的新婚之夜卻要遭受如此侮辱,對新娘來說簡直就是一場噩夢。
鬧洞房結束之后,才是新婚夫婦二人的親密時刻,而此時也是對新娘的最后一場考驗。新娘身下會放一條白毛巾,二人行周公之禮后,新郎要查看有無落紅,如果有,證明是新娘是清白忠貞的,如果沒有,即使不被休回娘家,以后的日子也不會好過。
在有些地方,新娘出嫁回門的時候,夫家向娘家送燒豬則說明新娘的處女之身無疑,娘家人臉上有光,認為自己家的姑娘未辱門戶,如果沒送燒豬,則被視為奇恥大辱,這位姑娘以后在娘家也抬不起頭來做人。
古代男人的人生四大喜之一的洞房花燭夜對女人來說,并不是多么值得期待或浪漫的事情,反而是要懷著一顆惴惴不安之心,經(jīng)受一次次的考驗,最終成為傳宗接代的工具,從此徹底失去了自我,冠以夫姓,成為面目模糊的“某某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