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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開國皇帝

“第五十一章 洪武之治(5)”

明朝開國皇帝 三丨金刀 2081 2021-12-23 20:33:23

  太祖懲貪制度

  太祖起自布衣,小時候家里窮苦潦倒,父母被餓死,大哥長子被餓死,太祖就在這么一個艱難的環(huán)境下長大的,小時候經(jīng)常看到,元朝的官吏下鄉(xiāng),地主豪紳都是領著官吏,還禍害百姓,底層的百姓猶如豬狗,官吏一瞪眼,百姓魂飛魄散,官吏動動毛筆,百姓家無余糧,所以老百姓敢怒不敢言,恨透了那些腦滿腸肥的階級統(tǒng)治者,這些真實的故事全部發(fā)生在太祖家里,太祖起兵之后,從不敢忘,只盼有一天可以,嚴懲這些惡官,太祖從前站在底層人的視角向上看去,那就是無官不貪,無商不奸,現(xiàn)在坐上了皇位,站在頂端向下看,想要打造的是沒有壓榨,人人平等的世界,當然除了姓朱,其他人都要平等,于是太祖發(fā)現(xiàn),自己的理想居然和底層百姓是那么的重合,于是太祖聯(lián)合百姓,共同打壓中間階層,太祖讓百姓發(fā)現(xiàn)有貪污者,都可綁縛京師,沒有通關路引,也放行。

  例如;有一個叫陳壽六的與自己的弟弟和外甥三人,捆綁了民怨極大的縣吏顧英,然后押送首都告御狀。朱元璋表彰陳壽六能干,賞賜了他20錠銀子,免除他三年的雜役,其余二人各賞兩件衣服。事后朱元璋還感嘆道:“這個陳壽六真是很了不起啊。”為了防止有人打擊報復,朱元璋專門諭令地方:“若有敢于無事生非擾害陳壽六的,或敢于捏造罪名誣陷陳壽六的,一律殺無赦。

  洪武二年,太祖告戒群臣:“不禁貪暴,則民無以遂其生。”“此弊不革,欲成善政,終不可得!”你如果富貴了,千萬不要驕奢,要不然你保不了富貴,戒驕奢才能慰民心,就像元朝因為驕奢導致的滅亡,還可以再重來嗎?前車之鑒后車之師,切記!

  1、帶頭廉政

  太祖對官員,經(jīng)常教導,要以百姓之心為己任,曾經(jīng)帶兵時也經(jīng)常對部下說,不可玩物喪志,不可奢靡享樂。太祖用的龍床,原本用金的,太祖一律改為銅代替,太祖的節(jié)儉超過歷史任何一位帝王,太祖皇帝后院有一片地,太祖于是自己在后院種上了青菜。每日吃的和中產(chǎn)之家沒什么兩樣,一年到頭還是那幾件衣服換來換去,有一次下雨在皇宮里看到一個太監(jiān)穿著一雙新靴子在雨中奔跑,太祖命人將其拿下送到自己面前,太祖說,一雙靴子雖然不值什么錢,但也是;“數(shù)口之家、一歲之資也~而爾費其于雨,豈不暴斂”?命人將太監(jiān)褲子脫下來,打了二十板。宮中不再設立女樂,將所有玩樂主義全部廢除,不止自己帶頭,還要求大臣皇親國戚都得如此,”每逢地方遇特大災害,太祖都會帶頭,吃一餐麥飯和野菜,以表與民共甘苦。

  2、管控制度

  洪武年間為了,防止腐敗,多次修改律法,相繼出臺了《大誥》、《大誥續(xù)編》、《大誥三編》《大誥武臣》《大明律》《醒貪簡要錄》各種酷刑,是琳瑯滿目。

  例如;《醒貪簡要錄》對貪官也制定了極為嚴酷的懲治措施。規(guī)定官吏貪贓銀六十兩以上的斬首示眾,并把皮剝下來,填塞以稻草和石灰,掛在官府案桌旁,以警示繼任官吏不要重蹈覆轍,人人都說新官上任三把火,可是哪個新官在洪武朝敢三把火的?估計你正準備發(fā)火呢,剛到衙門口發(fā)現(xiàn),前任的尸體就掛在府衙內呢。頓時嚇的摸摸自己的脖子,心想;一定要警醒自己,不要貪污,不然我也得掛上去。

  再例如;《大明律》規(guī)定:“受財枉法者,一貫以下杖七十,每五貫加一等,至八十貫絞;受財不枉法者,一貫以下杖六十,每五貫加一等,至一百二十貫杖一百,流三千里;監(jiān)守自盜倉庫錢、糧、物,不分首從,并贓論罪,在右小臂上刺‘盜官錢(糧、物)’三個字,一貫以下杖八十,至四十貫斬?!?p>  朱元璋對監(jiān)察官員貪污受贓的處刑更重:凡風憲官吏受財及于所按治去處求索、借貸人財物,若賣買多取價利,乃受饋送之類,各加其余官吏罪二等;并規(guī)定:“官吏宿娼,罪亞殺人一等,雖遇赦,終身弗敘?!比绻诤槲涑?,你做官但是嫖娼被抓到了,你以為你能像學外語的陳清泉一樣?不...你想都別想。直接按照殺人犯低一等來判刑。如果你僥幸碰到天下大赦了,那你就算出來,以后也只能是平民了。

  再再例如;《大誥》翻開大誥,會讓你眼睛都看直了,里面記載內容只有你想不到的,沒有做不到的,犯罪種類包括,誹謗、結黨、抗差、賣官、貪污、擾民、災情、糧差、包攬、豪強、私吞、逃逸、等等.......另外對這些違法,處以的刑罰有,凌遲、梟首、滅族、刖足、斬趾、去膝、閹割、斷手、剁指、挑筋、削膝,等等等等.....看到后你還想貪污?還真有貪的,而且非常多,洪武朝的貪官被殺到,連府衙里都沒人辦公了,前任剛被殺,后繼者又犯貪污案。這些人精神我很佩服,弄得太祖最后連聲哀嘆~說道;我這般年紀大了,嘴都說干了,也說他們不動。

  太祖又規(guī)定:《大誥》每家都得備一本,家家都得看。家里面有《大誥》的,如果犯笞、杖、徒、流之罪的可以減一等。要是家里沒有《大誥》的,刑罰必須加一等;家里拒絕接收大誥的,遷居化外,永不令歸。你現(xiàn)在是不是認為大誥給當時社會造成了,非??植赖臍夥??那你就錯了,以上所有的酷刑只讓官員害怕,老百姓是歡呼雀躍,自從規(guī)定家里有大誥的可以減罪一等,于是學習《大誥》蔚然成風,出現(xiàn)了十九萬師生爭先恐后到京師講讀《大誥》的熱鬧場面。

  最后在洪武二十八年的時候,太祖在“皇明祖訓”里說到了,自己為什么要在法外加刑的原因,其實是為了讓人警懼,不敢輕易的犯法,頓挫奸頑,非守成之君所用常法。子孫以后做皇帝時不許用黥刺、腓、劓、閹割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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