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唱片分成
第二天挑選了一些還完好無缺的禮品,再買了一些水果魚肉。提到了鄰居大媽家。
借花獻(xiàn)佛嘛,當(dāng)然不是花劉浩自己的錢啦,反正陳富陽留下的報銷費用肯定是有剩余的。
劉浩一再堅持,鄰居大媽還是再三推脫,堅持不肯收,劉浩干脆直接留下禮物,飛一般的逃了出去。
今天他還有更主要的事情要做。
昨日陳富陽離開不久后,劉浩就聯(lián)系了律師事務(wù)所。
“你當(dāng)過簽約歌手嗎?”
“沒有。”
“來來來,我來告訴你,你成為音樂公司的簽約歌手之后,你得練歌出專輯,安排商演演唱會,賺得的歌迷錢三七分成?!?p> “怎么才七成???”
“七成還是人家的!能得三成還得看音樂公司的臉色?!?p> “誰的臉色?”
“音樂公司!”
“他?!我大老遠(yuǎn)的來一趟,就是為了看音樂公司的臉色?”
“對!”
“我好不容易簽約成功,還得努力練歌出專輯,接受他安排的商演和演唱會?!?p> “對!”
“還得看音樂公司的臉色?”
“對!”
“我這不成了跪著要飯的了嗎?”
“那你要這么說,和音樂公司簽約還真是跪著要飯的,就這,多少人想跪還沒有門路呢!”
“我問你我為什么不愿意和音樂公司簽約寧愿選擇酒吧駐唱?”
“不知道?!?p> “我就是腿腳不利索,跪不下去?!?p> “原來你是想站著掙錢,那還是去酒吧駐唱吧?!?p> “這我就不明白了,都有人登門求我去當(dāng)簽約歌手了,怎么還不如個駐唱呢?”
“歌迷眼里,你是個歌手,可是在音樂公司眼里,你就是跪著要飯的。掙錢嘛,生意,不寒酸!”
“寒酸,很tm寒酸!”
“你是想站著,還是想掙錢呢?”
“我是想站著,還把錢賺了?!?p> “賺不成?!?p> “賺不成?我能創(chuàng)作優(yōu)秀歌曲,這個能不能賺錢?”
“能,去酒吧駐唱,然后給別的歌手寫歌?!?p> “我唱歌很好聽,這個能不能掙錢?!?p> “能賺,跪著!”
“這兩個加起來,能不能站著把錢賺了?”
“敢問閣下何方神圣?”
“鄙人,創(chuàng)作天才,新人王!”
“哈哈哈.....”出租車內(nèi)充滿了快活的氣息。
在前往陳富陽公司的出租車上,劉浩與律師的一段對話,一下子讓緊張的氛圍得到了緩解。
陳富陽重視劉浩,同樣,劉浩也重視陳富陽這一次提供的機會,剛出門的時候,劉浩還不怎么緊張,離陳富陽的公司越來越近,劉浩越來越緊張。
聯(lián)系的律師事務(wù)所派來的律師姓李,三十多歲,雖然很年輕,但是非常熟悉商業(yè)合同之類的事情,特別是音樂等娛樂方面,曾經(jīng)很好的處理好好幾件類似的事件。
昨日劉浩就和他見過面,交談過幾句,劉浩很滿意,付了一千塊的高額律師費后,邀請他今日一起前往陳富陽的公司談判。
李律師說話很風(fēng)趣幽默,與他簡單閑聊之后,劉浩繃緊的神經(jīng)得以舒暢開來。
陳富陽剛成立的音樂公司有點偏,出租車拐了好久才到達(dá)目的地,在一棟簡易破舊的寫字樓下停了,
根據(jù)陳富陽留下的地址上了三樓,就看到“浩陽音樂”的門匾,很是簡陋,劉浩皺著眉和律師走了進去。
公司面積只有幾十個平方,有些地方還在裝修,但已經(jīng)有幾個員工開始上班工作。
說是工作,實則是摸魚,有的員工在無聊的翻閱雜志資料,有的低聲閑聊,顯得有些無所事事。
和之前劉浩面試過的那些手續(xù)不全的皮包公司沒啥區(qū)別,甚至還還如呢。
若不是劉浩知道陳富陽創(chuàng)辦過一家中型音樂公司,還有追求,不會干那些自毀長城的事情來。
要不然,劉浩肯定像以前面試那些皮包公司一樣,直接轉(zhuǎn)頭就走。
但也沒有什么好印象。
劉浩一來到公司,就有員工得到囑咐過,認(rèn)出劉浩后直接去總經(jīng)理室通知,很快,就看到陳富陽出來笑臉迎接。
陳富陽見劉浩看著周圍只搖頭,大概知道劉浩對簡陋的公司環(huán)境不太滿意,帶著尷尬連忙解釋道:“新公司創(chuàng)辦嘛,一切從簡,公司的一切花銷都是我籌集來的錢,我要集中力量干大事,把錢花在刀把上,刀背上?!?p> 劉浩假裝面帶不愉,“我理解你,但是你這公司也太偏了,你知道,剛才那出租車司機,見我們不識路,帶著我們繞了十幾圈呢?”
“不信,你可以問問我的律師。”劉浩指了指李律師,李律師笑著很配合的點了點頭。
“沒事,你的路費我都給你報銷了?!标惛魂栆鴥扇俗叩綍h室,依舊一臉笑容,“一回生二回熟嗎,我相信你下次到來的時候就會認(rèn)得路了?!?p> “那可不一定....”劉浩撇了撇嘴。
又寒暄了幾句,開始進入主題。
陳富陽先是對公司做了美好的憧憬,表示會以最多的資源培養(yǎng)劉浩,給劉浩做最好的宣傳,將劉浩當(dāng)做公司頭牌打造。
這樣的漂亮話劉浩聽過無數(shù)次了,耳朵都生繭子了。
說的好聽,做起來完全不是那回事。
見劉浩不太相信,陳富陽表示可以將這些全都可以寫進合同里。
進展很快,和陳富陽談判很順利,大部分的內(nèi)容,劉浩沒有異議,只是在唱片分成,商演分成,版權(quán)問題上還有些爭論。
“為什么我的歌手唱片分成只占10%?”
分成感覺有點低,劉浩有些不滿提到這個問題。
陳富陽解釋,“我給你的是實體分成,不是利潤分成,只要賣出一張唱片或者卡帶,你就能拿到10%的錢。不需要承擔(dān)風(fēng)險的?!?p> “我給你的這個比例,是經(jīng)過我深思熟慮的,在內(nèi)地來說已經(jīng)算是很高了,如果你不確定,可以問問你的律師?!?p> 現(xiàn)在不是后世數(shù)字專輯的時代,數(shù)字專輯的成本不高,減去渠道分成后,剩下便是音樂公司和歌手分了。
若是有創(chuàng)作能力的歌手,一張數(shù)字唱片,拿的分成甚至比音樂公司還多。
而現(xiàn)在卻不一樣,還是實體唱片的時代。
實體唱片時代,唱片專輯的制作,錄制需要很大的成本,在加上發(fā)行和宣傳等等,一張唱片專輯往往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
而這些基本都是唱片公司的投入,只要專輯唱片賣得不好,就會陷入很大的虧損。
所以那些沒有被音樂公司看中的獨立音樂人,想要自己出專輯都要準(zhǔn)備充足的金錢,一個準(zhǔn)備就是好幾年,出了專輯后也一般也沒有多少的錢敢灌錄太多,只要賣得不好,往往很快會陷入窮困潦倒的境界。
李律師很清楚這方面的事情,小聲的在劉浩耳邊說道:“據(jù)我了解,世界流行天王mj和索尼合作,也只能拿到業(yè)界最高的20%分成,而這分成還包括唱片制作人性質(zhì)的,甚至mj還要拿出一筆錢來和索尼共同制作和宣傳專輯的。”
“在RB,一張唱片的收入55%左右是音樂公司的,30%是給唱片店的,制作人9%,作曲和作詞不到4%,減去出版社和音樂制作協(xié)會,單純演唱的歌手甚至不到1%....”
RB的唱片公司對歌手的剝削更重,但是港臺和內(nèi)地也好不到哪里去,很多唱片公司和歌手簽的是利潤分成,雖然分成比例看上去很高,但是歌手根本拿不到多少錢。
因為利潤分成有很大的貓膩。
唱片專輯賣得不好,虧損了歌手自然拿到不到錢,唱片專輯大賣,唱片公司也有的是辦法做賬做成虧損,分給歌手多少,就要看唱片公司的良心了。
但是和資本家講良心本就是一個笑話!
律師解釋清楚了,劉浩也大致明白了,這10%的唱片分成,已經(jīng)是很良心了,甚至是陳富陽一種很誠意的表現(xiàn)。
劉浩算了一下,加上詞曲和制作人分成,劉浩最多能拿到25%,而陳富陽的唱片公司只能拿到40%出頭,若是專輯不是大爆,陳富陽的唱片公司賺得還沒有自己賺得多呢。
這個年代,盜版的橫行無忌,本就限制了正版唱片的銷量,賣得大爆特爆是很難的事情,出專輯,這個分成,意味著陳富陽沒想過通過出專輯賺錢。
不出意外的話,出專輯就是陳富陽的音樂公司給自己打工了。
想到這里,劉浩都覺得有些不好意思了。
騎士的逆襲
查資料有點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