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栽贓嫁禍信兩封 血淋墻上殘留紅
“哪兩個?”龐朝峰驚問。
“典吏、攢典?!?p> “家里都搜過了嗎?”
“都搜過,未尋見人!”
“立即全城搜捕!活要見人,死要見尸!”
龐朝峰擔心的事情還是出現,天快亮時,有人在河邊發(fā)現兩人的蹤跡,攢典自縊吊死在樹上。典吏不見蹤影,但是在河畔發(fā)現紛紜雜沓的腳印,像是成人的,順流找下去,在下游打撈起一具尸體。在水里泡了一晚上已經全身發(fā)脹,無法辨認容貌,但從衣著來看倒像是典吏日常穿的不假。
仵作檢驗兩具尸體后,發(fā)現尸身皆有多處紅印,應該是死前有過拉扯。兩人死了約四個時辰左右,死亡時間在前一夜亥時,即半夜二更時分。攢典的手心處有麻繩一樣粗的紅通血印,更重要的是從他的衣服右衽內側拈出一封信,打開一看是一封絕筆信,也是一封自首供狀。大致的意思就是他承認了和庾吏團伙一起偷運豐澤倉的糧食。并且還供述因為其中的巨大誘惑,泥足深陷,不能自拔,趁庾吏不知,他經常和典吏私自偷竊糧食再轉賣他人。知道庾吏被錦衣衛(wèi)帶走之后,事情怕是瞞不住了。他自己承擔不起滔天之責,遂只能一死了之。
龐朝峰拿到信后,第一時間找攢典生前簽署過的公文比對信的字跡,發(fā)現字跡極其相似,看不出真假。后來又提來庾吏和其他熟悉攢典的同僚,大伙皆覺得字跡確實相仿,分辨不出是否出自他本人。
一下子兩名知情人都橫死,龐朝峰一氣之下拍案而起把信摔到桌子上。路君慈撿起信給眾人看了看,戚人臻湊近瞧了瞧看出幾處端倪。
其一,信里面提到糧食轉賣給他人,卻沒有具體指的是誰。這個“他人”是哪些人?是否還是童掌柜?如果是,直接核對童掌柜的賬本就行。如果不是,就只能讓城內所有糧店的老板出具過去十年購銷糧食的全部賬目,只要說不清采購來源或者出貨的賬面明顯高于入貨的賬面,那就證明多出的糧食有可能就是來自豐澤倉的“贓糧”,只不過調查起來會慢很多。
其二,如果兩人決定一死了之,那直接在家里面死就行了,何必都跑去河邊尋短見呢?
還有,即便兩人真的選擇大半夜河邊了結,那為何兩人身上都有明顯拉扯過的紅印,為何要拉扯?
昨日夜里這兩人究竟怎么回事?
現在還原案發(fā)現場的真相,典吏、攢典知道童掌柜和庾吏相繼被錦衣衛(wèi)帶走之后,確實忐忑不安,兩人相約亥時一起到河邊謐靜無人的地方商討辦法,孰料二人一到便互相推諉,都想把責任推到對方,覺得是對方讓自己上了這條“賊船”,結果拉扯之間,攢典收不住手把典吏推到了河里。就在攢典舉止失措、失神落魄的時候,突然從草叢間躥出一名黑衣人,用麻繩勒攢典的脖子,攢典拼命地掙扎,試圖用手扯開麻繩直到呼出最后一口力氣。
指使這名刺客的正是鷹地,鷹地得知庾吏落入錦衣衛(wèi)之手必扛不過苦刑,一定會牽扯出攢典和典吏,一旦這兩人落網,鷹地偷龍轉鳳的勾當就徹底瞞不住了。與其到時候遭殃,不如先下手為強,除掉證人。刺客本來計劃在兩人家里將二人勒死,再造成自縊的假象。不料埋伏在攢典家周圍的時候卻發(fā)現攢典夜里偷偷地溜出了門,于是一路尾隨到河邊看見攢典和典吏接頭。正想除掉二人時,哪里知道二人居然先互相動起了手,看見攢典把典吏推下了河,趁他驚慌之際,突上前去解決了他。
鷹地已經想好再用嫁禍之計,于是行動之前就找人摹寫好了兩封自白信,一封給攢典,一封給典吏,計劃分別放在兩人家里。不過明顯后來情況有變,典吏被河沖走,刺客就只能把攢典的這封信搪在他上衣右衽內側,然后再把他用麻繩掛在樹上。
然而不知內情錦衣衛(wèi)眾人現在只能從兩個方向著手,一是找出城內所有糧店中隱秘賬目下的“贓糧”;二是仍然提審庫大使,有可能他現在是手里惟一能夠咬出鷹地的人。
然而……
按察司傳來消息,庫大使在獄中撞墻自盡了!龐朝峰前往獄中只看見血淋漓的墻上殘留著鮮紅光亮還未瀝干且觸目驚心的八個血印大字“監(jiān)守自盜,以死謝罪!”
這一下惟一的證人也沒了,只能寄希望于盤查各糧店賬目。除了童掌柜交代這幾年確實有“贓糧”交易,其中既包括庾吏知情的“贓糧”數額,也包括攢典、典吏和庫大使私下里轉賣的一部分。然而問題是不管庾吏知不知情,童掌柜收購“贓糧”的總數額遠遠小于豐澤倉這幾年失糧總數。也就是說還有一大批糧食暫不知去向,其他糧店是否也存在著收購“贓糧”,尚待查明,目前不得而知。
一下子有用的線索幾乎全部斷掉,龐朝峰琢磨著來到泉州折騰了十天半個月,與鷹地的幾次交鋒一直都處于被動?,F在留給他的結案時間不多,再拖下去必然會承受所有人對他能力的質疑,而且也會讓他的叔父難堪,琢磨許久決定孤注一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