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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妾記

中國古代妻妾制度

納妾記 沐軼 1542 2007-06-17 17:13:00

    中國古代實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外加丫環(huán)奴婢以及合法嫖娼。

  一個男人只能同時有一個老婆,包括皇上,同一時間也只能有一個皇后,在我們老祖宗的腦袋里,妻與妾完全是兩個概念,妻就是妻,妾就是妾,不可相提并論。當時的“妻”是應父母之言媒妁之約,明媒正娶過來的,是“正室”;妾則不然,不能算作正式婚配,只是“側室”、“偏房”,不可稱之為“妻”。當時的法律雖規(guī)定不可娶二妻,卻沒讓人不許納妾,娶“二妻”犯法,納“二妾”、“三妾”、“四妾”卻無關緊要,雖然在本質(zhì)上與“一夫多妻”沒任何分別。漢字可真是妙!在明朝,甚至有法律規(guī)定“凡男子年滿四十而無后嗣者得娶妾”??纯矗悄憷掀哦瞧げ粻帤?,生不出兒子,你即使想“從一而終”也辦不到,因為要逼你納妾。

  “一夫一妻制”在古代就有法律明文規(guī)定:唐高宗《永徽律疏》中有《戶婚》規(guī)定:“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女家減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離之。”就是說,你有了一個明媒正娶的老婆,還要明媒正娶一個老婆的話,要判徒刑一年,你第二個老婆家也要被判刑,只不過減輕一點罷了。所以,三妻四妾并不是說你可以娶三個老婆,而是說你老婆死了,可以再娶一個,但不能同時娶兩個。否則不僅要判刑,還要強迫與二婆離婚。

  雖然老婆只能娶一個,妾卻可以多娶,因為“妾”不是“妻”,即使老婆死了,也不能把妾扶正?!豆攘簜鳌罚骸拔銥殒獮槠蕖薄>褪钦f,妾沒有資格扶正為妻,有妾無妻的男人,仍是未婚的“鉆石王老五”。而嫡妻死了,丈夫哪怕姬妾滿室,也是無妻的鰥夫,要另尋良家聘娶嫡妻。

  《唐律疏議》明確規(guī)定:“妾乃賤流”“妾通買賣”“以妾及客女為妻,徒一年半?!本褪钦f,如果你老婆死了,你要把你心愛的小妾升為妻的話,就是觸犯了刑律,一旦事發(fā),是要兩口子一齊服刑一年半的,而且完了照樣得離異。

  妾的地位當然不是家庭里最低等的,妾下面還有通房丫頭,就是有義務陪男主人睡覺,但只能算奴婢的身份的丫環(huán)。比如《紅樓夢》里的襲人。只有辦了手續(xù)的通房丫頭才能稱妾,如《紅樓夢》里的趙姨娘。

  在家庭中,雖然妻與妾的職責都是侍奉丈夫治內(nèi)管家以及生兒育女,而且,妾對于家主來說近似奴隸,但是,對于婢女和仆人來說,妾應該是主子。然而,妾在家庭中的權利卻是很受限制,十分卑微的。

  妾不能參加家族的祭祀,妾被排除在家庭之外。妾的親屬根本不能列入丈夫家的姻親之內(nèi),就連妾所生的子女(即庶出),也必須認正式妻子為“嫡母”,而生身母親只能為“庶母”。這樣,妾所生的子女是少爺、小姐,而妾的身份是奴隸;妾稱自己的子女為少爺、小姐,她的親生子女只呼其為“姨娘”。

  對于妾,丈夫可隨意處置,或打罵,或遣逐,甚至把妾殺了,《唐律》、《宋律》也只是處以流刑?!肚迓伞诽幜P更輕,只是“杖一百,徒三年”。但如果妾打罵丈夫,則處罰得比妻打罵丈夫嚴得多,“罵夫,杖八十”。如果打夫,“不問有傷無傷,俱徒一年或一年半”。

  在家中,妻可以使喚妾,打罵妾,而妾不得有侵犯妻子的行為,妾犯妻與妾犯夫同罪。因此妾在宗法制家庭中是沒有什么權利的,名分上是主子,實際上與奴隸無異。但是,一般來說,為夫家生育過子女的,其在家庭中的身份、地位、權利往往會隨之提高。此外,視門第、家主的教養(yǎng)等的不同,妾的權益也因之而異,往往在妻、妾與丈夫之間產(chǎn)生一種微妙的關系。

  在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家庭中,性關系的平衡極為重要,得寵與失寵時時會引發(fā)家庭矛盾,而對于妾來說,唯有性生活,她們是與妻子一樣享有權利的,并且,由于負有生育的職責,她們比妻子更優(yōu)越,能時常與丈夫接觸共宿。但是,如果妻子不在,妾不得與丈夫通宵相守,必須在性交完畢后即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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