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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該死

第九十二章 當年的代言人

我本該死 悠藍 2312 2008-07-24 23:11:30

    第九十二章

  當終場蜂鳴聲起,當比分已經定格的那一瞬間,快船隊的替被席沸騰。他們可不管此時正身處‘客場’,在西裝革履的布蘭頓與卡塞爾帶領下,所有人一窩蜂地沖進了場內。與自己的隊友分享著勝利的喜悅。

  看著那成群結隊向自己沖過來的隊友,饒是瑞恩身強力壯,也打起了開溜的念頭。然而球場雖大,卻無瑞恩的容身之處。一個不留神,就被卡塞爾抱住,隨后所發(fā)生的事,直讓瑞恩連做了好幾天的惡夢。‘為什么擁抱自己的都是些大老爺們呢?’瑞恩此時的心情可謂郁悶至極,即使他的力氣再大,面對十幾號人的擁抱,瑞恩也是無能為力。

  說起本場比賽的頭號功臣,那是非瑞恩莫屬。他那價值連城的關鍵蓋帽與搶斷,是獲得的最直接因素。當然,勝利的功勞薄上,也不會少了其他人的貢獻。而正是基于這點,本場比賽拿下十一分、十七個籃板并有六次封蓋的瑞恩毫無異議的被評為了本場比賽的MVP。同時也讓肯尼•史密斯心服口服、連本帶利地掏出一百美元放到巴克利的面前。

  “肯尼,我在考慮自己應該給瑞恩多少回扣?”得了便宜還賣乖,這就是巴克利的本性。

  “我認為你應該給他一百零一美元!”精彩的比賽總是能夠讓人心情愉悅,肯尼•史密斯并不介意巴克利的話。反是順著自己搭檔的話頭,開起了玩笑。

  但在這個球場里,并不是每個人都開開心心的。瑞恩是本場比賽的英雄,但這位大英雄卻并不屬于已經成為過去式的邦妮。離開瑞恩,邦妮確實收獲到了她物質上所想要的,但是在精神層面上,邦妮卻發(fā)現(xiàn)自己失去了很多……很多……

  自從發(fā)現(xiàn)邦妮的身影,看見她穿著湖人的球服,靠在其他男人的肩頭時,瑞恩的目光并再沒有投向其所在的那個方向。每個人都有背叛的權利,而區(qū)別就在于你擁有這種權利的數量。對于瑞恩,一次的背判已經太多,所以他不會再給他第二次背叛他的機會。曾經的邦妮是他的天使,但現(xiàn)在,卻只是一個陌生人。

  分手了,我們還可以做朋友。瑞恩才不會相信這種狗屁的詞句,分手之后的兩人,除了成為陌生人之外,那只會成為敵人。而相較于后者,陌生人似乎更適合現(xiàn)在的瑞恩與邦妮。

  這是一個斯臺普斯新時代的開始,也將是一段戀情的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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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偌大的室內很暗,暗到只有伸手都不看清五指。只有正前方那四十五寸的液晶屏在不斷地重復播著同一組畫面。瑞恩倒地救球,并在空中將身體強行扭轉,在自己落地前生生將籃球傳了出去。

  一個只有十秒鐘左右的慢鏡頭,卻是這個偌大的會議室里被播放了整整二十遍。直到瑞恩再一次在屏幕將手傳出去,交給利文斯頓時。奈特這才按下了手中搖控器的定格鍵,并重開打開了會議室是日光燈。室內突然由暗變明,這讓在座的其他人一陣不適應。

  “先生們,女士們,已經看完了錄像,我想可以進入今天的議題了。”奈特習慣性地用手中的鋼筆點了點面前的桌子,聲音很清脆,讓會議室中的每個人都能夠聽得清楚,也將所有人的目光投注到了他的身上。

  作為匡威的現(xiàn)任總裁,奈特身上的壓力很大。市場份額逐年被對手侵吞,前面有阿迪、耐克這樣的巨頭,后面又有著像AND1這樣的年輕對手追趕著自己,最近幾年市場內更是涌入了大批的中國品牌,對于匡威而言,可謂四面楚。而奈特現(xiàn)在要做的,就是將自己的公司帶出困境。而他,則選擇了從瑞恩身上下手。

  “總裁先生,我反對這個計劃,在此之前,我們已經與熱火隊的韋德、猛龍的波什以及公牛的辛里奇這三名NBA球員簽定了合同,再增加一名NBA球星,我個人認為并沒有這必要。更何與前面三者相比,瑞恩•特里斯只是一名介于主力與替補之間的球員,并不值得我們花費這樣的代價與其簽約。”

  某個部門經理站起身,提出了自己的反對意見。在他的眼中,匡威現(xiàn)在主打產品依舊是帆布鞋這一塊,在其眼中,多簽下一名NBA球員對這類產品的銷售并沒有實質上的幫助。而他的話也得到了其他一些高層的支持。

  早在韋德、波什、辛里奇進入NBA時,匡威就相中了這三人,但這些年來,他們雖然得到了NBA的認可,但并沒有打出讓匡威高層所滿意的成績。而由這三人代言的籃球鞋市場也十分慘淡。與耐克、阿迪所采用的球星策略相比,匡威顯然是失敗的。

  “我到是覺得這個計劃不錯。”威爾遜已經年過五十,以他作為企業(yè)執(zhí)行董事長達十年的資歷,一旦其在會議中開口,那自然會引起他人的高度重視,即使是總裁奈特也是一樣。

  清了清嗓子,威爾遜繼續(xù)道:“我親愛的同事們,尤其是市場部的伙計,有誰還記得匡威最為輝煌的時間是什么時候?”威爾遜的話讓會議室陷入了沉默,所有人都是努力回想著這家有著悠久歷史的企業(yè),那段最為輝煌的日子。

  不過威爾遜并沒有給自己的同事太多的思考機會,在沒有人能夠給予準確答案的時候,威爾遜道:“是一九九七年!當時我們在北美的市場份額完成能夠與擁有邁克爾•喬丹的耐克相比,甚至還凌駕于阿迪達斯之上,這又是為什么?”

  “因為我們找對了代言人!”這話是奈特說的。威爾遜的話讓奈特產生了共鳴,當會議進行到這一刻,奈特一直低沉的心情突然發(fā)了起來,因為他發(fā)現(xiàn)終于有人能夠理解自己這次招開公司高層會議的用意了。

  “知道我們當時的代言人是誰嗎?”

  “丹尼斯•羅德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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