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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地師

261 公審大會

大明地師 齊橙 3296 2013-09-08 08:01:34

    對涉嫌貪贓枉法的工部典吏章襄等人的公審大會選擇在黃河河道工地上召開。

  照理說,章襄等人是由工部派駐淮安的,對他們的審判也應(yīng)當(dāng)?shù)骄┏侨ミM(jìn)行。不過,蘇昊給工部和刑部分別上書,說明章襄損害的主要是淮安百姓,請求在淮安對其進(jìn)行審判和行刑,刑部也就答應(yīng)了。畢竟只是幾名典吏而已,根本不值得刑部去關(guān)注。

  審判工作由淮安府全程負(fù)責(zé),審案子的是蘇昊的老熟人、淮安通判田有年,最終主持公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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