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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局就較真,對面被我嚇到報警!

第七十四章 我想起訴整棟樓

  一瓶喝完,又是一瓶。

  在大量酒精的麻痹作用下,他漸漸昏死了過去。

  忘記了一切煩惱。

  躺在沙發(fā)上呼呼大睡。

  而沒過多久。

  他的門外,響起了一陣敲門聲。

  “你好,有人嗎?”

  “我們是派出所民警,正在調(diào)查高空拋物,要進行簡單的問話,請配合一下?!?p>  可惜失去了意識的高峰完全沒聽到敲門聲。

  “沈隊,屋內(nèi)好像沒人?!?p>  門外。

  一個民警轉(zhuǎn)過身,看向了沈島。

  沈島皺了皺眉頭,開口道:“去19樓吧?!?p>  這種情況,他早就料到了。

  這個時間段,不一定所有人都在家里。

  而且。

  他們只是簡單的走訪,并沒有上級部門批準的證據(jù)調(diào)查通知書。

  按照法律,對方也可以選擇不配合。

  ……

  半夜十一點。

  物業(yè)中心。

  沈島帶著幾名民警,結(jié)束了挨家挨戶的走訪調(diào)查。

  滿臉疲憊,回到了這里。

  沈島看向了秦牧,嘆了口氣:“秦牧,事情很復雜,還是沒有發(fā)現(xiàn)拋物者?!?p>  他們花了兩個多小時,詢問了四樓以上的住戶。

  有的人在家,比較配合調(diào)查。

  也有脾氣暴躁的,就說了句不是他,然后把門給關(guān)上了。

  還有的家里沒人,并沒有人開門。

  調(diào)查并不充分,依舊無法鎖定拋物者在哪個樓層。

  其實。

  調(diào)查到了這個階段,他都有點想勸說秦牧放棄了。

  拋物者的行為的確很惡劣,但取證維權(quán)實在是太難了。

  “找不到嗎?”

  秦牧看著滿臉疲憊的沈島等人,也知道他們盡力了。

  而一旁的物業(yè)經(jīng)理何必民又站了出來。

  繼續(xù)和稀泥,勸說道:“大家都忙了這么久了,依我說,要不就算了吧,就算找到了人也就是口頭教育,罰點款而已……”

  沈島聞言,沒有說話。

  只是將再次看向了秦牧。

  這個案子的當事人是秦牧。

  雖然他也很想幫忙找到拋物者,但沒有調(diào)查令的情況下,根本無法進行取證。

  而要向上級部門申請調(diào)查令……

  至少需要造成了嚴重后果,目前這種情況根本申請不下來調(diào)查令。

  也就是說……

  只要對方不承認,他們是沒有辦法的。

  何必民也將目光投向了秦牧,故作委屈地說道:“秦先生,你看……民警同志也忙一晚上了,不是我們不配合啊,實在是找不到人啊。”

  然而……

  秦牧卻板著臉,冷哼道:“算了?不可能就這么算了!”

  高空拋物的行為,本質(zhì)上和謀殺就沒有區(qū)別。

  就這么放任對方逍遙法外……

  他今晚怕是睡不著覺了。

  他深吸了一口氣,沉聲說道:“既然沒人承認的話,那我明天就去法院遞交起訴書,告這一棟樓吧?!?p>  話音剛落。

  “什么?”

  沈島和何必民兩人都露出了震驚的表情。

  直接狀告一棟樓?

  秦牧的這個想法,完全出乎了他們的預料。

  “秦,秦先生,我知道你很氣憤,但……起訴一棟樓沒必要吧?”

  何必民咽了咽口水,小心翼翼地說道:“這棟樓里,就只有一個拋物者,其他人都是無辜的啊,告他們是不是有點過分了……”

  秦牧掃了眼何必民。

  直接反懟道:“拋物者不找出來,給他應有的教訓,你能確保他不會再扔第二次?這次沒砸到人,下次呢?”

  何必民被這么一反問,頓時語噎。

  的確。

  高空拋物這種行為,非常惡劣。

  這次對方?jīng)]有受到任何懲處,逍遙法外,難保不會再扔一次。

  畢竟……

  扔瓶子下來的代價,幾乎沒有。

  正在此時。

  一直沒有說話的沈島忽然開口說道:“就算你起訴一棟樓,恐怕法院也是不會受理的。”

  “之前我就分析過,這起高空拋物案,不可能被定性為故意殺人和故意傷害罪?!?p>  “而高空拋物罪,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只是拘役管制或者處以罰金,法院是不會接受你告一棟樓的訴訟請求的?!?p>  法律終究是以維護社會和諧為目的的。

  追究刑罰太低,法院不可能讓一棟樓的住戶成為被告。

  “高空拋物罪起訴判罰很低,但……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呢?”

  秦牧卻微微一笑,不慌不忙地說道:“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規(guī)定,從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jié)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p>  “但同樣的,后面還有一句補充條款:有前款行為,同時構(gòu)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p>  沈島聽到這里。

  神情一動,若有所思了起來。

  “而我記得,刑法里還有一條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告安全罪?!?p>  “在第一百一十四條,規(guī)定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zhì)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秦牧接著開口。

  刑法條文信口拈來,一字不差。

  而沈島聽到他念出的法條,也徹底反應了過來。

  激動不已。

  “不錯!”

  “對方這個行為,完全構(gòu)成了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告安全罪!”

  “如果你剛才背的刑法沒錯的話,這屬于擇一重罪判罰的原則,對方的罪名并不僅僅是高空拋物罪!”

  這次因為秦牧的一個報警電話,他帶著手下民警加班到大半夜。

  心里也對這個拋物者憋了一肚子火。

  物業(yè)發(fā)了通告,他們也挨家挨戶問了,依舊沒人承認罪責。

  本來他都想要放棄了……

  沒想到秦牧在刑法中,居然另辟蹊徑,找到了這么一條路子!

  不過……

  在激動震撼之余。

  他抬起頭,忍不住問道:“咦?你怎么對法條這么熟悉?我記得你之前還不是很懂啊?!?p>  在這之前。

  他曾親自處理了孫成林的案子,孫成林當時闖入養(yǎng)老院,觸發(fā)了諸多罪責。

  可秦牧當時只是指認了對方敲詐勒索,遠沒有今天這么專業(yè)。

  而秦牧被這么一問。

  摸了摸鼻子,干笑著解釋道:“不是這些天被欺負的多了嘛,我尋思著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這些天沒事就多看了點書?!?

觀魚的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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