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入門
和好朋友開第一家電器商店時,向芳貴再婚了。
戀愛的過程很短暫。
她是店長,從突破老板和雇員關系到發(fā)生性關系的過度時間還不到一周。
出于為女方負責的心理,他們很快就結婚了。
結婚沒兩個月就開始吵架、冷戰(zhàn)、相互折磨。
她嫁給自己之前有過男朋友,也有性經驗,但是沒結過婚。
所以他盡量讓著她,但是,她脾氣實在太壞,也很不好哄。
別的他都能忍,最不能忍的是只要他們之間產生了矛盾,她就拿自己十歲的女兒出氣。
女兒四歲就失去了媽媽,五年間只有春節(jié)才能見到爸爸。
所以女兒是他的心頭肉。
結婚的第二年,他提出了離婚,她要均分公司股份。
這場離婚戰(zhàn)役打了一年多,最后他以一套房子、一輛車子和五十萬贍養(yǎng)費的代價,終于擺脫了婚姻。
那以后,他生活中陸續(xù)又出現了兩個女人,但都與愛情無關,僅僅是生理需要。
直到九年前的那個夏夜。
那天是女兒生日,他算著自己下午就能和生意伙伴從出差地趕回家。
但是,車子路上出了點意外。
他只好讓保姆先去取預訂的蛋糕。
回到家,已經晚上九點多了。
保姆笑嘻嘻地跑來開的門,聽見女兒在和誰說說笑笑。
同時還聽見一個女人的聲音,那聲音怎么那么耳熟啊。
于是,他看見女兒背對著門,坐在茶幾上,面對著沙發(fā)上的一個人說笑。
當女兒叫著“爸爸”撲來時,他看見了從沙發(fā)上站起來的女人。
他有點蒙,因為,她不但聲音、身材、個頭,五官,都和死去的妻子有幾分相似。
“爸爸,阿姨是不是特像媽媽呀!”女兒四歲生日時一家三口在公園門口的合影,就放在茶幾上。
“你好,我叫閔荷。”她微笑著,落落大方地伸出手。
握住她柔軟的小手的瞬間,他感覺得到自己渾身都在發(fā)抖。
太像了,連她的手握在掌中的感覺,都那么像妻子。
女兒向瑜說她和同學玩鬧時不小心摔倒,就倒在閔荷的車前。
盡管她一再說沒事兒,閔荷還是堅持要送她回家,得知她今晚過生日,閔荷特意請她和同學去吃了牛排。
是向瑜堅持讓她等爸爸回來,因為她和媽媽長得太像了。
那天以后,向芳貴的心又有了家。
得知閔荷家族企業(yè)做得比較大,而且她丈夫也是本市的商界翹楚,他感到了深深的自卑。
閔荷和向芳貴同歲,她說自從丈夫第一次出軌實錘后,他們的婚姻就已經走向了死亡。
之所以不離婚,一是怕離婚后扯破完美包裝的外衣,讓公司分崩離析;二是想等兒子考上大學后再說。
不過他們約好了,一旦對方找到結婚對象后,再離婚。
于是,向芳貴和閔荷身邊除了彼此,再無他人;
而龐科身邊則走馬燈一般換著情人。
龐科知道向芳貴的存在,說一點不在意是假的,但是他沒有理由干涉他們,也不想離婚,因為他還沒做好再婚的打算。
今晚回家,是想讓閔荷幫自己一個忙。
盡管愛情沒有了,但畢竟是夫妻,親情還是有的,應該說閔荷是這世界上除了父母兄弟之外,他最信任的人了。
聽說他沒吃晚飯,閔荷煮了他愛吃的荷包蛋、金針菇加方便面。
“幫我一個忙吧?”兒子出國留學了,閔荷不想找保姆,所以,這個家,只有他們夫妻。
單獨相處時,居然覺得有點尷尬。
“什么事兒?”閔荷把電視機的音量調小。
龐科合盤端出了的計劃。
閔荷一聽,知道他是又把爪子伸向這個大學生了,心里雖不屑,但并無醋意:“可以,但是費用你全包?!?p> “沒問題!”見閔荷答應得這么爽快,龐科既意外又高興。
閔荷這些年一直熱衷于公益事業(yè),龐科知道她公司資助著五名失學兒童,他想讓她分出一個名額給康依依繼續(xù)資助,以此設立她“在校大學生資助失學兒童”的公益形象。
康依依并不了解背景,但是一向熱情爽朗的她聽龐科說希望她每月拿出三百元錢資助一名失學兒童時立刻就答應了。
胡然給趙素素發(fā)微信,說經過慎重考慮,她覺得自己適合做明星助理,希望得到趙素素的引薦。
素素很快回信:先做我的私人助理,好嗎?
林玲的丈夫和孩子都在澳洲,她這兩年一直在婚姻危機里掙扎。
終于,她下定決心,要到澳洲與家人團聚,從此在家相夫教子。
所以她和趙素素一直在物色合適的接班人。
雖然接觸時間不長,但忽然的沉穩(wěn)、重感情,以及在與人交往時的親和力,給她們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這些優(yōu)點,是一個合格助理和未來優(yōu)秀經紀人的必備質素。
只是當她知道林玲是要收自己做徒弟時,原本以為的被人“慧眼識珠”,歸根結底是因為人家需要你,不覺有點心塞。
但是轉念一想,人不為己天誅地滅,趙素素為自己的切身利益考慮一點也沒有錯。
而你,胡然,可以選擇接受或拒絕,既然選擇了接受,表示你也需要這份工作,那么何必怨天尤人呢。
叢林法則遵循的便是適者生存、弱肉強食的規(guī)律法則。自有自己吃飽了,強大了才能考慮與誰結盟,和誰成為朋友。否則,就要時刻戰(zhàn)戰(zhàn)兢兢地逃避被吃掉的命運。
她們肯選擇自己,并給自己成長的機會,何嘗不是惠顧呢?
所以,做好自己,把林玲身上的經驗全部據為己有,就是讓自己變得強大的最佳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