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談妥(求收藏!兩更!)
他想要的是版稅的百分之十作為稿酬。
畢竟如果銷售數(shù)量不錯,相差一個百分點就很可能差了幾十萬的稿費。
所以李正想要在努力一下。
他也明白,自己現(xiàn)在的名氣還比不上武俠名家,便提出了一個折中的方案。
以單冊銷量五萬本為界限。
單冊銷量低于五萬本,就只拿百分之六的版稅,超過五萬本則拿百分之十的版稅。
內(nèi)地市場與港臺市場不太一樣,購買基數(shù)雖大,但是盜版也多,而且書本的定價也要低一些,五萬本是個可以當作分水嶺的標志。
如果單冊銷量超過五萬本,就說明,差不多有了港臺名家的水準。
李正對自己的作品有信心,所以說出了這個類似于賭博似的方案。
這可以說是一場豪賭了!
聽到李正的想法后,張志元和尹智勇都大吃一驚!
實在是沒想到這位小兄弟這么勇!
張志元打算勸說一句:“李正,要不你再考慮一下。”他也不想看到李正吃虧,畢竟百分之八的版稅不少了。
李正顯得很是平靜,說道:“不用了,這是我經(jīng)過深思熟慮后的想法?!?p> 說完,看向尹智勇,“不知道尹社長對我的想法怎么看?”
尹智勇回過神來,目光認真盯住李正,看了一會兒,說道:“好,既然你對自己有信心,那就這樣說定了。”
無論你怎么樣,反正我都不虧!
兩個小時后,關(guān)于《浣花洗劍錄》的出版事宜,基本上達成了一致。
只等打印好合同,李正簽上字就好了!
還有一點就是,雜志社連載小說的速度,不能超過了小說出版的進度。
尹智勇?lián)挠绊懞嗴w版的銷量。
張志元也同意了。
其實小說出版的速度是遠大于連載的速度的。
畢竟一本小說十幾萬字,雜志上得連載兩個多月,這時候簡體版就賣的差不多了。
最后,李正提了一句臺灣的鮮歡文化出版社,要出版繁體版《浣花洗劍錄》的事情。
尹智勇來了一絲興趣。
兩人又商量了一下,李正當場給鮮歡文化出版社的馬經(jīng)理打了一通電話,最后三人決定,到時候簡體版和繁體版可以一起出版。
把大陸,港臺,以及東南亞的華人地區(qū),全都覆蓋了。
也是一個新聞熱點了。
“震驚!某青年作家的小說全球同步發(fā)行!”
下午,打印好合同,李正仔細看了一遍,沒問題,就簽了自己的名字。
和臺灣鮮歡文化出版社的合同還要等幾天,這次李正的稿費漲了兩個百分點,版稅的百分之十四。
還沒等李正自己提起,馬經(jīng)理就率先說出了李正的稿費,表示他們出版社的誠意。
李正也就順水推舟同意了。
跟長江文藝出版社的商談很是順利。
李正非常高興。
畢竟,他前世可是有聽說過,兩千年之際,大陸的出版行業(yè),說是烏煙瘴氣都算輕的。
出版社充斥著大量的盜版,以及倒賣書號的行為,甚至部分負責人各種吃回扣更是層出不窮。
這都是教育部、文化部、宣傳部、新聞出版總署等部門,明文禁制的行為。
只不過,有明文發(fā)布卻并無禁制行動。
都是嘴炮!
市面上盜版橫行,有些地方甚至形成的盜版產(chǎn)業(yè)鏈,還受到地方政府的保護。
而倒賣書號行為,也同樣猖獗。
為了賺錢,不擇手段。
書號就是ISBN,是一本書封底的條形碼,記載著這本書的信息。
有書號的出版物才能上市發(fā)行,沒有書號的書,只能當作內(nèi)部資料,禁制售賣。
新聞出版總署對涉黃涉暴涉政是有審核規(guī)定的,審核工作會下放給各個正規(guī)出版社,譬如長江文藝出版社這種。
出版社對一本書完成了三審三校工作、編排校印環(huán)節(jié),確保沒有違規(guī)之處,才能發(fā)放書號。
這項工作耗時耗力,一般出版社沒這個能力和資質(zhì)去為大量出版物三審三校,尤其是一些自費出版的刊物,以及通俗小說之類。
但一些書商需要靠通俗小說賺錢,一大批科研、學術(shù)專家,又要靠出書來完成職稱考評。
這就產(chǎn)生了一個巨大的利潤空間,于是倒賣書號現(xiàn)象愈演愈烈。
同樣滋生了無數(shù)靠著倒賣書號、吃回扣的掮客。
幸好長江文藝出版社沒有這種行為,尹智勇也有很強的職業(yè)操守。
畢竟長江文藝出版社成立于1955年,到目前為止出版了各種書籍,發(fā)展到現(xiàn)在已經(jīng)算是國內(nèi)出版行業(yè)的龍頭企業(yè)了。
財大氣粗,說的就是這種。
管理也比較嚴格,狗屁倒灶的事情很少發(fā)生。
總的來說,這次的簡體出版簽約非常順利!
簽約后,李正就向他們告辭了!
木子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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