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社會以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為基礎,農民對于土地的依賴程度較高,人口流動規(guī)模十分有限,在一定區(qū)域內往往由,固定的家族形成自然村落,這就為血緣和地緣在基層的連接提供了條件。
就好比如,人因為要進行耕地,要進行農業(yè)生產,而又不易流動,是穩(wěn)定,固定在那兒。所以一代一代都在那兒,有血緣的親戚姊妹也都是一塊。所以就形成了一塊家族之地,地是一個承載體,上面載著的是一個有著相同血緣的家族,因為他們要共同勞動,守著一塊地制造財富來生存。所以過去是以一個小型家族為單位的,而那些家族因為生產力提高產生貧富差距,自然有了私有制,條件好的家族成了高階級的人,所以條件好的那些人成為了高階級,而那些人又是有著血緣聯系的人組成的一些家族,所以又有著血緣聯系。
簡單來說,條件好的一群家族成為高階級,泛指條件好的那一群人中的“條件好”這個標準可以看作是門第。
而那一群家族里單個家族的人,可以看作是血緣。
所以說以血緣和門第高地來劃分社會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