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起訴任可可
任春紅聽取了我的建議,回去后就向當?shù)胤ㄔ禾峤涣嗽V訟材料,當?shù)胤ㄔ阂彩芾砹嗽摪浮?p> 我覺得很幸運,因為負責該案的法官沒有從道德上批評當事人,同時認為解決孩子的問題更重要。
在法官的配合下,我和小潘到任春紅生產(chǎn)就醫(yī)的醫(yī)院調(diào)取了任春紅的全部原始病歷材料,委托相關司法鑒定機構對原始病歷中的簽名捺印進行鑒定。
鑒定結論顯示,上述病歷中簽字為“楊非非”處的捺印均為任春紅右手拇指所留。
這意味著,任春紅確實是可可的分娩母親。
鑒于此,我建議任春紅撤回原訴訟,“申請確定監(jiān)護人”案件,轉而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系”之訴訟:任春紅起訴任可可,請求法院依法判決,確認原告與被告之間的親子關系。
法院正式受理立案。
立案之后,預期較為樂觀。
我分析,與其他涉及代孕子女監(jiān)護權或確認親子關系的糾紛不同,其他案子可能是代孕委托方、血緣方、分娩方、實際撫養(yǎng)方等幾方搶孩子,但在這個案子里,真正想要孩子的只有分娩方任春紅。
“雖然分娩母親一開始的主觀動機不正,是為了錢去代孕,但是在對方(委托方)不愿付錢的情況下還是愿意把孩子生下來,并且生下來后一直在撫養(yǎng),也愿意建立法律紐帶?!?p> 無論大人犯了什么過錯,孩子是無辜的,法律要保護孩子的人格尊嚴與權益。
一個孩子不能在法律層面存在兩對父母。委托任春紅代孕的“那位先生”是可可的基因父親,任春紅是分娩母親,但法律上不能說任可可既是“那位先生”的孩子也是任春紅的孩子?!?p> 如果基于血緣說,任可可一定是那位先生的孩子,如果基于分娩說,這孩子只能是任春紅的孩子。”
法院到底會采取血緣說還是分娩說?
我分析認為,結合可可目前的生活狀態(tài)以及過去幾年的經(jīng)歷,法院大概率會采用分娩說。
可可的生物學父親在孩子出生前已表達不要孩子,與孩子也沒有共同生活以及撫養(yǎng)的行為,這種情況下,如果法院認定任春紅和可可沒有親子關系,任可可就變成“孤家寡人”了。
“這個孩子一定有一個歸宿?!蔽医又ㄗh,為了保障判決結果的公正及嚴謹,法院須詢問可可的生物學父親,證實其確實不要這個孩子,無意成為她的“歸宿”:“如果對方說要,那么案子就變成兩個可以主張親子關系的人爭一個孩子?!?p> 但即便發(fā)生這種變數(shù),我也認為,任可可出生后一直由任春紅撫養(yǎng),其生物學父親的主張不應得到法律支持。
任春紅案是該法院受理的第一起基于代孕確認親子關系的訴訟:“這個案子社會影響力很大。
從我個人的角度,我認為法院肯定會謹慎處理這個案子,主要的原則還是會保證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肯定是優(yōu)先照顧小孩,因為她沒有錯,這里面的其他人都有一些問題。
我甚至樂觀地認為,或許這個案件可能會引起社會對代孕現(xiàn)象以及背后原因的關注,推動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司法解釋的制定和實施;推動社會重視不適合生育群體的現(xiàn)狀,進一步規(guī)范和優(yōu)化人工輔助生殖行為。
我的樂觀預期,向任春紅傳遞了很多信心。
我也抽了一天時間,和章一天、小潘去拜訪了楊春紅一家。
楊春紅把我們讓進了出租房。
回看自己的代孕之路,她感慨萬分。
任春紅說,她總是窩在床上,哪怕有客人來。
那間十多平米的出租房塞滿她的東西,鞋子和盆放在床底,門后掛著毛巾和吹風機,衣服堆在衣柜里和墻角架子上。但客人進門前,她會先往空氣中噴幾下香水。
房子月租200元,離任春紅開的餐館很近。
餐館在當?shù)匾粭l省道旁,附近多是農(nóng)田,過路貨車發(fā)出轟隆隆的噪音,從白天響到黑夜。
餐館不大,能擺三張桌子,主要賣面、米線、抄手和冒菜,夏天也賣小龍蝦,秋天就賣螃蟹。
因為新冠疫情,餐館暫停營業(yè)。
不營業(yè)時,任春紅常住出租房,可可則在五六公里外的婆婆家住,方便上下學。
任春紅每周過去兩三趟,或是把女兒接來陪自己。有時她帶著女兒出門,出租房的木門隨手一關,也不鎖。
任可可認得一些筆畫簡單的字,也能歪扭著寫出自己的名字。最拿手的要數(shù)跳舞,任可可翻出女兒三歲時的跳舞視頻,直夸“無師自通”。
可可乖巧伶俐,和家人說話時用方言,要是有外人在,她“秒切”普通話,好讓對方聽得懂。
一天,天黑了,任春紅牽著女兒逆著車流走,去一家大排檔吃晚飯。
她給女兒點了一份不辣的筍尖炒肉,又要了涼拌豬耳和毛血旺,還給自己開了瓶啤酒。不多會兒,在工廠上夜班的帥也到了,他挑好一塊塊瘦肉喂到可可嘴里。
可可聽不懂大人的聊天內(nèi)容,在她的小世界里,沒有什么比一輛自行車更令她向往。
幼兒園里的同班同學都有自行車,單她沒有,她讓“爸爸”王帥買,但王帥說沒錢。于是可可得出結論:“我們家很窮,沒有錢?!?p> 聽到女兒這樣說,任春紅覺得意外又難過,她不希望小孩過早知道生活的艱辛。
但可可的結論也沒錯,尤其是近幾個月,好幾筆計劃外開支加重了這個家庭的負債,其中包括為了打官司做指紋、筆跡鑒定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