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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朝未央

十九章 執(zhí)法無畏 說易行難

皇朝未央 天風堂主 1486 2016-06-18 16:49:01

  三日后,榮德王司馬剛來訪。

  端木子云在書房與其見面,寒暄幾句后,司馬剛開門見山:“子云先生,令郎之事已有眉目。

  之前陳登勾結一名戶部主事王森,賤買何家青樓。

  王森被刑部衙門拘捕,此人很快招供。

  將另外兩名戶部主事張濤與呂賀供出,而張呂二人到案后,詳細招供。

  無意中牽扯出令郎與張呂二人有關,亦低價購買何府家產(chǎn)。

  此是其一,另有一事牽扯祥林公子。

  兩年前,祥林公子在京中燈會偶遇城北富戶關良小妾程氏。

  那小妾生得花容月貌,嬌滴滴惹人憐愛。令郎被其迷住,那小妾程氏對令郎風采亦十分癡迷。

  兩人郎情妾意,你儂我儂,于京中一處宅院時常幽會。

  半年前,關良偶然得知此事,帶人前去那處宅院。

  將兩人逮個正著,驚聞令郎是端木家公子,關良有些畏懼。

  本想私了此事,然令郎相中關良一處產(chǎn)業(yè)。

  關良有一處酒樓,便是那京中赫赫有名之西鳳樓。

  此處酒樓名聲在外,日進斗金。令郎授意官府中人,假稱關良去年稅賦有遺漏,將其抓緊大牢月余方才放出。

  關良在大牢之中受到些許折磨,加之身體羸弱,回到家中病氣交加,不出一月便離世。

  令郎派人出面,趁關家之危,外加恫嚇,以不到三成市價,買下西鳳樓。

  此事原本就此作罷,誰知關良有一親弟關澤,月前從外地返回洛陽。

  驚聞兄長過世,此人曾在軍中擔任校尉,查明事由,便要為兄長報仇。

  故而一紙訴狀先是送到洛陽知府,知府衙門并未受理。轉而甘冒笞刑四十,越級上告到刑部衙門。

  周通一看狀紙,剛好因前事將令郎抓捕,故而兩案合一,并案審理?!?p>  榮德王將此事敘述清楚,端木子云眉頭微皺。

  若是賤買何府青樓一事,尚好處置。然這奪人家產(chǎn),通奸且傷害人命,罪過太重。

  若是坐實,僅通奸一事便可處以斬刑。

  換做以前,刑部衙門也無需緊張。

  可惜原來刑部尚書早已鋃鐺入獄,權勢不再。

  “子云先生,賤買青樓之事,本王已然出面,以重金讓關呂二人翻供,將令郎洗清。

  戶部賬目,本王也請人私下改動,先生補齊缺少銀兩七萬便可。

  如此一來,周通便無計可施。

  然關家之事,本王有心無力。

  先生也知,本王不似家父,家父曾是尚書令,握有大權。

  本王不過虛名王爺,并無實權?!?p>  司馬剛言語坦誠,深得端木子云好感。

  “王爺為犬子一事,費盡心力,鄙人無以為報。

  關家之事,解鈴還須系鈴人。

  鄙人會想辦法與那原告私了。

  若那人通情理,此事應有轉圜余地?!?p>  兩人又詳細商議一番,榮德王臨行之時,端木子云送上一份重禮以示感謝。

  榮德王一見白銀十五萬兩,綢緞三千匹,珠玉翡翠四箱便已笑得合不攏嘴。

  午后,賀榮召集家人,敲鑼打鼓,前來刑部衙門贈送金匾。

  周通據(jù)實審理,判處陳登死罪,以抵償賀詩文性命。

  對于賀榮而言,這是天大恩情。

  他曾經(jīng)想給洛陽知府衙門與大理寺送禮,然那兩處礙于陳登背景,不收禮也不審案,讓賀榮告狀無門。

  刑部大堂,賀榮見到周通,帶領全家老少當面跪倒,拜謝周通。

  周通將賀榮扶起來,說道:“老丈,這是何故?”

  賀榮老淚縱橫,說道:“大人,草民老年喪子,曾申冤無門。

  若非大人秉公審理,草民恐死不瞑目。草民愿以全部家產(chǎn)相贈,以謝大人天高地厚之恩。

  說來慚愧,草民初見大人之時,也曾以貌取人,未敢抱有太大期望。

  如今是草民有眼不識泰山,請大人恕罪?!?p>  周通心中頗為觸動,于他而言,秉公乃是份內(nèi)之事。

  “老丈,本官審理,乃是應有之事。老丈家產(chǎn)請恕本官不能收取。

  本官有朝廷俸祿,足以養(yǎng)家?!?p>  賀榮心意誠懇,竟然將家中房契地契全部帶來。

  盡管賀榮再三懇求,周通堅辭不受。最后賀榮無奈,手指金匾說道:“大人,請收下這塊金匾。

  草民請人連夜趕制,聊表草民寸心?!?p>  周通實在推脫不過,只好答應收下金匾。

  目送賀榮一家離去,周通心情十分暢快。

  他在此時,方深刻體悟到皇帝那時為何佯作發(fā)怒考驗他。

  執(zhí)掌國法,須不畏權勢,說來容易,做到極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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