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宥,字克寬,號湄邱,文昌人,明代政治家、學(xué)者、海南三賢之一。為官20余年,歷任四川臨察御史、浙江臺州知府、浙江布政司左參政、右僉都御史、都察院左僉都御史等職。
邢宥,小時候就聰敏異常,五歲讀《三字經(jīng)》,日記數(shù)十言,10歲作《勉學(xué)詩》,初露他已具治國齊家之志。入鄉(xiāng)校時,每次月試季考均名列前茅,14歲補文昌弟子員,26歲鄉(xiāng)試中舉,登二甲進士第。
邢宥一生為國為民,光明磊落,剛正不阿,在政治上有很大的作為,在學(xué)問上也有很高的造詣,一生中非常喜歡讀書寫作,對書法也有一定的研究,著作有《湄丘集》傳世,對于海南文化的發(fā)展有極大的影響,清代海南探花張岳崧將其同海瑞、丘濬譽為海南三賢。
邢宥為官時猶以善斷疑案而著稱,他在監(jiān)察御史任上,正逢太監(jiān)王振家出事被抄家,當時有人誣告王振的家人孫太安藏匿錢財,牽連20多人被捕,朝廷特派邢宥與錦衣衛(wèi)官于信審理此案。于信主張立即沒收孫家財產(chǎn),并橫蠻地威脅說:“不然,禍立至?!靶襄冻林麛啵k事,經(jīng)過多方稠密查核,證實該案純屬偽造,從而挽救了數(shù)十個民眾的性命,贏得當?shù)厝嗣衽氖址Q頌。
邢宥巡撫福建,恰有巡海官符文抓獲犯禁入海的幾十人,被判死刑,臨刑時,冤屈痛哭之聲震天動地。邢宥疑為偽案,便緩期執(zhí)行,經(jīng)過一月查究,果然抓獲真盜,從而挽救了數(shù)十個民眾的性命。邢宥還非常善于謀兵用計,邢宥出巡遼東,發(fā)現(xiàn)沈陽軍官中有50多人,偷盜官府儲藏的物資,邢宥考慮到沈陽三面受敵,如果對這些犯錯誤的軍官都從嚴懲處,一旦敵人侵犯,將無人帶兵守城。他采取了靈活的策略,只罷黜為首的兩名軍官,罰其余的守城,城守得好,立功者可以贖罪、受獎,沒有多久,敵人果然侵擾沈陽,這50多名受從寬處理的軍官英勇殺敵,護城立功,使沈陽化險為夷。
44歲的邢宥被提升為浙江臺州知府,臺州的民事案件雖然很多,但邢宥都不厭其煩,細致地一一緣情據(jù)理,加以斷處,使得民眾信服。邢宥居臺州一共4年,回京時,有人誣告“臺民爭持金帛數(shù)百里外贐”送邢宥,至使被降為晉江縣令。赴任未到三月,遇赦,“憲宗復(fù)其職,改知蘇州”。當時的蘇州,“田賦甲天下,丁役雜辦視他郡倍蓰焉”,因此有“妄宗攬納秋賦,置之法,得其臟萬緡,以堤沙河,甓官道”。
蘇州大水,“民饑,不待奏輒發(fā)米20萬斛以賑”,救了40余萬災(zāi)民,同僚對邢宥這種專擅的做法深表憂慮,但邢宥頗不以為然,毅然說道:民命危在旦夕,如果等待呈報批準才開倉救濟,那就來不及了,專擅之罪,我一人擔當。邢宥此舉,得到明憲宗的諒理,對他賜勒褒獎,蘇州民眾對邢宥更是贊頌不已。
因為邢宥“素廉介,及治蘇,嚴而不苛”,所以被宋杰薦于朝,提升為浙江布政司左參政,巡撫南畿,總督兵民財賦,兼理浙江喜湖抗三府糧儲。邢宥在任期間,經(jīng)?!霸児僦?,察民隱,獎廉能,黜貪懦,枉奸宄,抑豪右,事無微鉅,靡不悉心”。據(jù)《明史》記載,邢宥罷黜不稱職的屬吏共170余人,同年冬季,邢宥兼理兩浙鹽政,“法罪偽造”。
53歲的欽差大臣邢宥,巡撫江南浙江二省,“凡一應(yīng)軍務(wù),民情利病,官吏黜陟,悉所從宜處置,免其先奏”。邢宥向朝廷請求辭官,經(jīng)再三請求,皇帝才批準了他,邢宥辭官后,回到故鄉(xiāng)文昌市水吼村,在東昆港北湄的山丘上蓋了一間“湄邱草亭”,以讀書寫作自娛,因此自號“湄邱道人”。雖到晚年,仍手不釋卷,足跡未嘗至城市,著有《湄邱集》十卷,今存二卷。
邢宥壽終正寢,享年65歲,皇帝聞其死訃大為悼惜,派遣廣東承宣布政司右參政謝璃諭于家設(shè)祭皇帝在祭文中對他予以表彰:“早擢賢科,授任風紀,進秩專慶,茂著循良之績“,內(nèi)閣大學(xué)士丘濬撰墓志銘,都察院右都御史戟縉撰行狀,對其生平有高度的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