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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角落的潛伏者

第一百二十七章 另外

來自角落的潛伏者 煌或 2103 2022-01-06 23:55:42

  肖自銘的身份被擺在了臺面上。

  他倒不怕什么被殺人兇手打擊報復,只是這種情況影響到調(diào)查進展是一件相當正常的事。除此之外,所有的輿論風波在他看來只能說是一種額外的麻煩,只要自己能夠主動忽略就沒有太大的問題。

  因為在他眼中,黎明的真實身份就是李永清,這是一個板上釘釘一般的事實。雖然證據(jù)的尋找仍然需要時間,但無數(shù)個接點已經(jīng)顯露出這種沖撞并非巧合。

  與此同時,他還結合最初的幾起案件做出了對李永清犯案思路的歸總。比如作為親屬的李鳴德遇害的案件,肖自銘在反復的確認案件細節(jié)以后,敲定這實際上應當并不能算作一起謀殺案。

  雖然現(xiàn)場留下了近乎張狂的宣告聲明,破碎的玻璃中夾雜著酒瓶的碎片也代表這件事和黎明有關,但肖自銘對摔落的長度進行了測量,發(fā)覺李鳴德真正墜落的時候面前應該并沒有屏障。

  而挪開尸體后的現(xiàn)場照片也顯示,雖然因為高度差和碎塊體積的原因,玻璃碎片本就主要散落在距離樓房和尸體更遠的位置,但尸體下方卻恰巧沒有任何一點殘渣。

  也就是說,玻璃的破碎看似是因為李鳴德摔落時的碰撞,實際是后續(xù)的偽造——因為上方剛好有玻璃的存在,作為兇器的玻璃酒瓶在那里被發(fā)現(xiàn)才會顯得不太刻意,甚至是順理成章。

  而這些作為的動機也納入了肖自銘后續(xù)的考慮,他得出的結論是:這種舉動是為了表明酒瓶本身只是黎明用以證明自己身份的“證物”,混雜在命案現(xiàn)場而非擺在附近,是為了避免路經(jīng)的環(huán)衛(wèi)工誤以為這只是普通的垃圾而收走丟棄這種在城市里常見的醉鬼容易遺留的東西。

  與眾相同,混入其中,也恰好是黎明的一種“殺人美學”。

  作為兇手的李永清,恐怕正是在發(fā)覺意外出現(xiàn)的同時,為了給遠在另一座城市卻被無端卷入刑訊過程的并未殺人的女士脫罪,順帶的做出了這種萬無一失的“施舍”。

  肖自銘比任何人都清楚,黎明眼中的自己絕對不是完全冷酷的裁決者。他的冷酷僅限于縝密的手法,近乎完美的脫逃邏輯。

  這位對頭一不自大,二不露破綻,只是盡可能的埋頭完成自己的“完美犯罪”,在這個基礎上才能夠延伸拓展,留下屬于自己的思想印記。

  行動的流程如同一絲不茍的機械,動機富有情感卻從不在能力范圍以外感情用事,另外在擁有這樣超出常人的犯罪天賦的同時,他還能保有絕不自傲犯險的原則。

  能夠?qū)崿F(xiàn)一次又一次的犯罪而不留下令人察覺突破的線索,只因為他是個極具智慧的“正常人”。

  也就憑借著這樣的了解,肖自銘才能在最終的研討以后以一種樸素到不能更樸素,甚至可以稱作簡單的方法,抓住這樣近乎完美的犯人。

  如果理智是黎明的特質(zhì),張狂又是黎明所制造的犯罪伴隨的天性,兩者疊加,卻恰恰是另外一種特質(zhì)的集合。

  肖自銘利用了這一特性,在將引誘黎明前往的地點暴露以后,按照遠離中心區(qū)域的人數(shù)進行排查篩選,然后又帶人在這樣大批量的人群當中,找出了對外表進行了偽裝的特定人選。

  那正是李永清。

  從來都不曾被人發(fā)覺真容,黎明無疑需要擁有著能夠易容的能力。而易容改扮恰恰又是一種需要留下痕跡的作為。肖自銘深知,敵在明我在暗的情況下,只有最簡單粗暴,簡單到脫離事實常理的做法才能做到抓住這個人的尾巴。

  正因如此,當時經(jīng)過重重窮舉選擇出了足足四百九十七人——均是符合肖自銘列出的一系列行為的人選。再由獨居,經(jīng)濟情況等一系列因素的考量,持續(xù)進行排除,人數(shù)越來越少——

  經(jīng)過專案組帶領的當?shù)匦叹M行了長達兩天的進一步跟蹤調(diào)查,以及秘密的社會身份調(diào)查,找到了其中身份存疑的五十四人。

  在這個基礎上,由跟蹤者進行匯總可疑的目標仍然過于龐大。肖自銘做出了一個極其大膽的決定,他僅僅憑借自己得到的匯報詳情,篩除其中行動過于可疑或者過于正常的部分。

  要知道,在調(diào)查進行到這種程度的情況下,任何一點可能的錯處都會導致滿盤皆輸。但肖自銘只能讓自己有這個自信,因為最終的收尾行動必須在同時進行——任何一點先后順序的差錯,都可能引起真正目標的警覺,進而導致前功盡棄,滿盤皆輸。

  而李永清正是在專案組經(jīng)過多余的兩天,根據(jù)肖自銘的報告篩查出最后的十六人之中,被肖自銘判定“中庸”的程度最為可疑的幾人之一。

  巧合的是,在肖自銘自己選出的三個最可疑人選當中,他只是憑感覺隨意挑選了一個來親自參與抓捕的行動,而那個人恰好就是經(jīng)過偽裝的李永清本人。

  肖自銘親手逮捕了李永清,在使用這樣冒險的方法的情況下。

  基因檢測,指紋對應,都證明李永清就是那一根白發(fā)的主人。

  他本就是一名白化病患者,稍有些懼光,本身毛發(fā)顏色也都是白色。但為了進行偽裝,他在一次險些暴露以后,就把自己所有的毛發(fā)都染成了黑色。

  但容貌本身是難以改變的。黎明再怎么說也是個“勤快”的殺手,沒有閑暇為了跑去整容,留出可以作為判斷身份依據(jù)的空當?shù)牡览怼?p>  正因如此,肖自銘第一次和這位自己研究已久的殺手對坐而談的時候,深深的覺察到了他身上發(fā)生了另一種層面上的變化。

  表面上他仍舊能夠侃侃而談,對專案組缺少的證據(jù)鏈進行頗為專業(yè)的評價,甚至有意溝通“自己對于黎明的看法”,以及適當?shù)谋硎鲎约鹤鳛槠胀癖姳煌ň兊摹安恢搿?。但實際上,這種表現(xiàn)在肖自銘看來也有些不太自然。

  正當他還沒有想清楚個中緣由,因此糾結于自己的“完美主義”的同時,另外的意外發(fā)生了。

  出乎所有的人的意料,黎明制造的完美案件再度在世間重現(xiàn),死亡時間是逮捕行動結束以后,地點在關押著李永清的看守所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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