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帝國的勛官,按照年代不同,名稱略不同。
最初,唐承隋制,高祖武德七年,勛官為十二等,從高到底為:上柱國、柱國、上大將軍、大將軍、上輕車都尉、輕車都尉、上騎都尉、騎都尉、驍騎尉、飛騎尉、云騎尉、武騎尉,品階覆蓋了正二品至從七品。
貞觀十一年,上述“上大將軍”改成“上護軍”,“大將軍”改成“護軍”,遂成有唐一代定制。
勛位可以世襲,可以充抵官役。家有勛位者,子弟在科考、從軍方面享受優(yōu)先考量,朝廷會讓這些家庭出來的子弟(有點像大漢時的良家子,屬于根正苗紅的)優(yōu)先進入文武仕途。
獲得勛官是需要軍功來折算的,按照“轉數(shù)”來對應,獲得“十二轉”者,才可以得到“上柱國”,轉數(shù)少,勛官低。戰(zhàn)場上不同的殺敵立功表現(xiàn),可以折抵不同的“轉數(shù)”,然后由隨軍的文職書記員記清楚,上報至尚書省吏部的司勛郎中處核查評定。
勛官沒有職務,不能參與國家管理,只是一個“加官”,除了上述的一些身份上的福利和榮譽外,寫墓志銘的時候倒是加在最前面的。
“散官”和“勛官”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散官表示的是官員的等級,最實際的作用是對應俸祿,所以唐代散官又稱“階官”,宋代又叫“寄祿官”。
對應現(xiàn)代,比如“某某局長”是職官,那么“巡視員”可以視作享受同等級別待遇的正局級,可是也許這個巡視員的職官是個副局長。
同樣,古時散官和職官有時候也不一定完全品階對應,高階散官可以做低階職官的活兒,低階散官也可以去做高階職官的活兒,看朝廷哪里要用人。
以武職散官為例,大唐貞觀十一年,設二十九級武散官,官階自從一品往下數(shù),驃騎大將軍、輔國大將軍、鎮(zhèn)國大將軍、冠軍大將軍、云麾大將軍、忠武將軍、壯武將軍、宣威將軍、明威將軍、定遠將軍、寧遠將軍、游騎將軍、游擊將軍、昭武校尉、昭武副尉、振威校尉、振威副尉、致果校尉、致果副尉、翊麾校尉、翊麾副尉、宣節(jié)校尉、宣節(jié)副尉、御侮校尉、御侮副尉、任勇校尉、任勇副尉、陪戎校尉、陪戎副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