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三會
一本關于改善人際關系及為人處世藝術的經典之作
會做事會說話會辦事
是為人生人的小修煉,為人生180度的大改變
幫助迷茫期男女開啟能力模式,少走彎路
沒有背景,沒遇到貴人,沒有高學歷
這些都不要緊,關鍵是你需要會做人
會說話,會辦事,
只要你學會了做人
說話,辦事,
再也沒人可以傷害你,再也沒事有事可以困擾你
《紅樓夢》中有句話,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練達文章
世事說的是認識事理,如要達到如此境界,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實現(xiàn)的,它需要不斷學習和摸索,不斷地磨煉和修正
你可能在學校專業(yè)課學得非常精通,但是社會這個大課堂,很可能格格不入;你可能在某一領域是個技術骨干,但在人際交往中卻四處碰壁;你可能在熟系的環(huán)境談笑風生,而到了陌生的環(huán)境卻不知所措;你能和老朋友暢所欲言,見了陌生人卻臉紅,。。總之,一涉及為人這個課題,你便會不知不覺地膽怯起來,甚至想溜之大吉,而后,面對人生這部復雜的大書籍,開始茫然,惆悵,獨自嘆息。
人的一生就是在持續(xù)學習中度過,
只是有的知識由老師傳道授業(yè)解惑,而有的本領和技能就需要我們自己去領悟,去鍛煉
,去實踐。比如,做人的學問,說話的藝術和辦事的技巧,這些是你在學校里學不到的。
?。ㄒ唬┤松?p> 人無論在哪個發(fā)展階段上,都離不開做人,說話,辦事。要想立足社會,想在人際圈中吃的開,就要掌握三種本領:會做人,會說話,會辦事。
做人是一種境界,需要技巧;
說話是一種藝術,需要智慧;
辦事是一種能力,需要方法;
學會做人,學會說話,學會辦事,是三大為人技巧,缺一不可。會做人,要學會辦事;會辦事,要先學會做人;
同時,會說話也是會辦事和會做人的重要內涵,掌握了說話的技巧,做人可以做得練達,辦事可以辦得圓滿。所以說,掌握了這三大技巧,也就掌握了成功的金鑰匙,人生一定會過的美滿和精彩。
(二)為人三會
會做人,會說話,會辦事,此立世三寶。
會做人就是會處理好三種關系;人自己的心身關系,人與社會的人際關系,人與自然的天人關系。簡單點說,就是學會讓人,學會敬人,學會愛人,學會寬容別人,學會善待別人;不張揚,不顯露,不虛偽,這些都是做人的基本要求。
有的人會做人,有的人不會做人。會做人的善于處理做人的問題,事業(yè)上一敗涂地,生活也處于焦頭爛額的狀態(tài)中。學會做人就要從我們自身開始,從提升我們個人的修養(yǎng)和素質開始。
會說話就是講究語言表達的方式;說得好,說得精,說得巧。說得巧。說得好,就是把話說到對方的心坎上,說著會說,聽著愛聽,彼此共鳴;說得精就是言簡意賅,不啰嗦,不繁亂,不贅言;說得巧,是把話說到點子上,言之有據(jù),一語中的,2?而不是東拉西扯,無理狡辯。
有的人會說話,有的人不會說話。會說話的人可以明確表達自己的意圖,能夠把道理說得清楚,動聽,并使別人樂意接受。會說話的人金玉良言被人所稱贊,絕詞妙語被人所欣賞,豪言壯語被人所鼓舞。正所謂“良言一句三冬暖”。不會說話的人常常吞吞吐吐,含糊七次,重則造成誤會,傷及感情,對人對己都不利。
會辦事就是懂得就是懂得處理問題的技巧:事辦得到,事辦的牢,事辦得周全。辦得到,簡單來說就是答應別人的事就一定要完成它,對他人交代的事情能夠嚴守承諾,不放空炮,不拖拖拉拉,不論上級指示的,上司交辦的,下屬指示的,同事委托的,親友囑咐的等等都如期完成任務;辦得勞,就是將事情辦得牢靠,讓人放心,不讓人催促,有所擔憂;辦得周全,指辦事有始有終,不半途而廢,不虎頭蛇尾,細枝末節(jié)都想得到,辦得好。
有的人會辦事,有的人不會辦事。會辦事是做人的在行為上的要求,人們面對各種各樣的問題和矛盾,以什么樣的態(tài)度和方式處理問題,解決矛盾,反映著一個人的追求,也決定著事情的不同結果。會辦事的能夠在工作和生活中運籌帷幄,應用自如,做到辦實事,求實效。不會辦事的人或者言而無信,說得到做不到,或者有頭無尾,草率了之,或者固執(zhí)己見,不求變通,結果反而更糟糕。
如果你正為以下的尷尬處境而煩惱,請好好看看為人三會吧!
人們常常感慨;做人難,人難做,難做人。
有的話想說而不能說;有的話想說而不該說;有的話想說而不會說;有的話想說而不敢說。
簡單的事情變復雜,越辦越亂;愉快的事情搞復雜,越辦越煩;好的事情搞復雜,越辦越糟糕。。。
此卷以為人做題,以做人,說話,辦事做眼,內容古今兼用,中外融通,多側面,多角度,多層次地揭示為人這個主題,闡述了現(xiàn)代人立足社會為人處世應當掌握的技巧和策略。每一個生動精彩的故事都映照出了人性的光輝,教給我們做人的價值和意義;每一段文字都深入淺出地說明了說話和辦事所蘊藏的智慧和藝術,用最直接,最簡單,最實用,最有效的辦法告訴我們,怎么說話最恰當,最讓人愛聽,怎么辦事最成功,收效最高
只要認真閱讀,它會讓你人格更優(yōu)秀,讓你擁有不可思議的力量,去改變你的現(xiàn)狀,拓寬你的視野,豐富你的內涵,實現(xiàn)你的目標。
會做人
做人對人的成長和成功起著決定性作用。人是做出來的,做人是一種修養(yǎng)。人活一天就得做一天人;從不普通不平凡上升到超凡脫俗;再從超凡脫俗,提升到鶴立雞群,獨創(chuàng)獨造,這就達到了“做人”的最高標準,最高藝術世界。
用點手腕-------做人不要太老實
有一個愛說老實話的人,什么事情他都照實說,所以,他不管到哪兒,總是被人趕走。這樣,他變得一貧如洗,簡直無處棲身。最后,他來到一座修道院,指望著能被收容。修道院長見過他,問明了原因之后。于是,把他留在修道院里安段下來。
修道院里有幾頭已經不頂用的牲口,修道院長想把它們賣掉,可是他也不敢派手下的人到集市去,怕他們把買牲口的錢私藏。
于是,他就叫這個老實人把兩頭驢和一頭騾子牽到
集市上去賣。老實人在買主面前只講實話說;尾巴斷了的這頭驢很懶,喜歡躺在稀泥里。有一次,長工們想把他從泥里拉起來,一用勁,拉斷尾巴;這頭禿驢特別倔,一步路也不想走,他們就抽它,因為抽得太多,毛都禿了;這頭騾子呢,是又老又瘸。如果干的活,修道院長干嘛要把他賣掉???結果買主們聽了這些話就走了。這些話在集市上,一傳開,無論誰都不買了。于是,老實人到晚上將他們趕回了修道院。院長聽完老實人講述集市上發(fā)生的事,修道院長發(fā)火說:那些趕你走的人是對的,不應該留你這樣的人!我雖然喜歡聽老實話,可是,我不喜歡那些跟我腰包作對的實話!所以,老兄,愛上哪兒上哪去吧!
原則性結合靈活性,現(xiàn)實生活中做人做老實人的人多堅持原則,但容易走極端,把原則抬高到一個不恰當?shù)奈恢?,結果造成需要不良后果。究其根本乃是在于沒有真正理解這些原則的本質內涵。
旭東老實人,特別是那些性格比較耿直跟人以不近情理的感覺。他們冷面無情又一片公心,他們頑固不化又以身作則。從社會發(fā)展角度說,我們的確需要一部分這樣的人來堅守住某些新年的堡壘,但出于這一角度,我們更希望他們能以靈活和務實的態(tài)度把這些原則變成使眾人受益的現(xiàn)實。
顯而易見,老實人片面堅持原則的做法又一定不良的后果。從社會來講,它事實上阻礙了創(chuàng)新和嘗試,任何新生事物總是以異于傳統(tǒng)的面目出現(xiàn)的,不學會寬容和權變,就很可能會成為一種妨礙進步的力量。從個人角度來講,片面堅持原則使自己應該做成的事沒有做成,自身利益反而受到損害,整個事業(yè)也因人際關系僵化而陷入孤立無援之境,空有大志而無從實現(xiàn),最終想堅持原則而不得,更別說影響社會了。
要懂得爭取自己的利益。在我們的工作和生活中,老實人是那些本分,規(guī)矩之人,他們在工作任勞任怨,在生活上嚴謹自好,各個方面都達到了社會規(guī)范的基本要求,在領導眼里往往也是很聽話的人,在群眾中形象也是公認的好。然而,就是這樣的人總是吃虧。也就是說遵守規(guī)則的人并沒有得到獎勵,而違背者卻常常獲利。這種現(xiàn)象看似不正常,但卻很普遍發(fā)生在我們身邊,久而久之,反倒成為正?,F(xiàn)象。為什么老實人總是吃虧?這與其羞于爭取自己分內利益的行為有直接的聯(lián)系。
就個人而言,不去爭取硬的之利益,往往有以下后果:
第一,使自己的生存能力顯得不足,我們都是生活在世俗社會中的平凡人,我們要活下去,就必須要一定的物質基礎做保障,缺乏這些,就會出現(xiàn)生存困難。這是很現(xiàn)實的問題,道德正義感并不能令自己解決溫飽問題。如果你羞于爭取自己應得之利益,等于少登一個臺階,就會錯過一系列機遇,牽一發(fā)而動全身,就會失去更多臺階,這樣,對老實人而言,是致命的。
所以,老實人應該沖破自己的僵化的思維觀念,確保自己的生存發(fā)展情況下去合理去堅守原則,該強則強該守則守,不要去做弱者去做社會犧牲品。如此,壞人就無利益可爭,無機可乘,也不會有那么多假公濟私。也只有這樣,我們天下才會更加平衡發(fā)展,更加有秩序,老百姓才會生活更加愜意。因此,確保自己合理合法利益,也是對社會的一種貢獻。
要勇于賺取錢財,一些知名富豪,如陳嘉庚,包玉剛,霍英東,都曾投入大量資金入公益事業(yè),幫助貧窮的人民。把自己辛苦爭取的財富拱手送人似看似愚昧,但當用來投入社會發(fā)展與工藝事業(yè)與科研事業(yè),你會得到莫當心靈快樂與精神得到滿足。
老實貧窮的人
1要反省自己,消除自卑與疑慮,保持對工作對生活激情,積極向上,而不是頑固不化。
2天行健,君子當自強不息,地勢坤,君子當厚德載物。世界是變化運動的,要與時俱進,靈活變通,活到老,學到老。
3,學習與觀察,掌握處理人際關系的方法,提高情商,
4,海納百川有容乃大,去發(fā)現(xiàn)他人的優(yōu)點,學習他人的優(yōu)點
5,腳踏實地,實際一點,保障自己的生存再談你的不切實際的不變化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