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干部的選舉到此也就告一段落,王子杰再次走上講臺繼續(xù)說道:
“接下來由學習委員,各組的小組長和監(jiān)督員帶頭討論在我們上課上學期間有哪些事是不可以做的,給同學們十分鐘的時間,十分鐘之后我們再來一起確定結果!現(xiàn)在同學們可以開始討論了。”
說完,討論地最激烈的是第三小組;因為第三組小組總計六人,其中有三人就是班干部;這三人分別是學習委員石林峰,小組長吳國太和監(jiān)督員吳富民。
其次是第一組,小組長是吳秋霞,是一位扎著馬尾辮的可愛的小女生。監(jiān)督員是吳小剛,是一位看著挺消瘦的小男生。
最后是第二小組,小組長是石宇波,監(jiān)督員是石楓玉。
瞬間,教室里嗡嗡鬧鬧,如同趕集般似的;其中還不乏有些爭論的聲音。
十分鐘的時間,轉眼即逝。
王子杰從同學們眾多的討論結果中,選出了21條相對來說比較合理的規(guī)定;同時征求同學們意見,至少有80%以上的同學都舉手表示贊同通過。
最終將這21條規(guī)定落實成為四(1)班的班級公約;這21條班級公約分別是:
第一、上課不準私自下座位;
第二、上課不準交頭接耳;
第三、上課不準打瞌睡;
第四、不準隨意亂丟垃圾;
第五、不能隨地吐痰;
第六、上課時不能看與該課程無關的書籍;
第七,上課不準欺負同班同學或者低年級的同學;
第八、上課不準傳紙條;
第九、不準私自拿別人的物品;
第十、不準辱罵老師,同學;
第十一、不準做危險的事(比如說:爬窗,倒立,濕手觸摸插班電器等!)
第十二、不準曠課,翹課,逃課和遲到;
第十三、不準抄作業(yè);
第十四、不準在墻上亂涂亂畫;
第十五、不準在午休的時候打擾其他同學休息;
第十六、不準破壞公共設施設備;
第十七、不準穿拖鞋上課;
第十八、上課時不準大聲喧嘩;
第十九、不準借物品不還;
第二十、不準再課間追逐打鬧;
第二十一、上課有問題務必請先舉手。
如有同學違反以上這二十一條規(guī)定,初犯者由小組長或者監(jiān)督員打手心十下;再犯者罰抄班級公約;還犯者那就跟隨高年級的同學一起去打掃廁所;對于屢教不改的同學,請家長到校說明原因。
當最后一項工作落實完成之后,王子杰地心中有種莫名的成就感。
還真別說!如果這些都讓他一個初涉教育事業(yè)的人來做,在不問度媽的情況下;那就足夠讓他頭疼的。
現(xiàn)在好了,有了同學們的集思廣益;上午的工作,到此就正式告一段落了。
至于下午呢?就開始發(fā)新課本,正式上課;一切都在按照他預想的結果進行著。
此時的他感到美滋滋;突然想到霏雪老師所說的:四(1)班有一個同學特別的調皮,你可得多注意點。
現(xiàn)在看來,也不過如此嘛!還不是被三下五除二,給制服的服服帖帖的。
然而讓王子杰沒想到的是:這一切不過是他“噩夢”的開始!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