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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下希望

第六章 21條班規(guī)

種下希望 隱塵仙 1054 2020-11-10 18:00:00

  班干部的選舉到此也就告一段落,王子杰再次走上講臺繼續(xù)說道:

  “接下來由學習委員,各組的小組長和監(jiān)督員帶頭討論在我們上課上學期間有哪些事是不可以做的,給同學們十分鐘的時間,十分鐘之后我們再來一起確定結果!現(xiàn)在同學們可以開始討論了。”

  說完,討論地最激烈的是第三小組;因為第三組小組總計六人,其中有三人就是班干部;這三人分別是學習委員石林峰,小組長吳國太和監(jiān)督員吳富民。

  其次是第一組,小組長是吳秋霞,是一位扎著馬尾辮的可愛的小女生。監(jiān)督員是吳小剛,是一位看著挺消瘦的小男生。

  最后是第二小組,小組長是石宇波,監(jiān)督員是石楓玉。

  瞬間,教室里嗡嗡鬧鬧,如同趕集般似的;其中還不乏有些爭論的聲音。

  十分鐘的時間,轉眼即逝。

  王子杰從同學們眾多的討論結果中,選出了21條相對來說比較合理的規(guī)定;同時征求同學們意見,至少有80%以上的同學都舉手表示贊同通過。

  最終將這21條規(guī)定落實成為四(1)班的班級公約;這21條班級公約分別是:

  第一、上課不準私自下座位;

  第二、上課不準交頭接耳;

  第三、上課不準打瞌睡;

  第四、不準隨意亂丟垃圾;

  第五、不能隨地吐痰;

  第六、上課時不能看與該課程無關的書籍;

  第七,上課不準欺負同班同學或者低年級的同學;

  第八、上課不準傳紙條;

  第九、不準私自拿別人的物品;

  第十、不準辱罵老師,同學;

  第十一、不準做危險的事(比如說:爬窗,倒立,濕手觸摸插班電器等!)

  第十二、不準曠課,翹課,逃課和遲到;

  第十三、不準抄作業(yè);

  第十四、不準在墻上亂涂亂畫;

  第十五、不準在午休的時候打擾其他同學休息;

  第十六、不準破壞公共設施設備;

  第十七、不準穿拖鞋上課;

  第十八、上課時不準大聲喧嘩;

  第十九、不準借物品不還;

  第二十、不準再課間追逐打鬧;

  第二十一、上課有問題務必請先舉手。

  如有同學違反以上這二十一條規(guī)定,初犯者由小組長或者監(jiān)督員打手心十下;再犯者罰抄班級公約;還犯者那就跟隨高年級的同學一起去打掃廁所;對于屢教不改的同學,請家長到校說明原因。

  當最后一項工作落實完成之后,王子杰地心中有種莫名的成就感。

  還真別說!如果這些都讓他一個初涉教育事業(yè)的人來做,在不問度媽的情況下;那就足夠讓他頭疼的。

  現(xiàn)在好了,有了同學們的集思廣益;上午的工作,到此就正式告一段落了。

  至于下午呢?就開始發(fā)新課本,正式上課;一切都在按照他預想的結果進行著。

  此時的他感到美滋滋;突然想到霏雪老師所說的:四(1)班有一個同學特別的調皮,你可得多注意點。

  現(xiàn)在看來,也不過如此嘛!還不是被三下五除二,給制服的服服帖帖的。

  然而讓王子杰沒想到的是:這一切不過是他“噩夢”的開始!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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