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張仲景的《傷寒論》,傷寒病在魏晉之后,已不再是致死的疾病。當時,沒有大夫能治療傷寒病。
但到了這時的北魏,魏宮里卻有幾位太醫(yī)善治傷寒病。而傷寒也有了細分,譬如,南陽郡公家的鄭家小姐就只是尋常的傷風。達官貴人家不免還是談傷寒色變。
博陵公主想起來,也微微色變,“樂安這孩子也是,嫌她端方無趣,也不該作弄于她,知道她端方較真還攆了人出宮?!?p> “人沒事就好?!碧珟煾男〗泷T清也是才聽說,魏宮里這等消息總是滯后。而她原本奇怪的是,居然有牛車等在宮門外,且一直送她回了太師府。
現(xiàn)在想來,是因為南陽郡公家鄭家小姐的緣故。
然后,聽她母親絮叨著,提到她兄京兆王拓跋子推,偶染風寒。
前往青州的路上?!叭齼商炀蜎]了。太醫(yī)還沒趕到了?!彼赣H說,“就是疑心是傷寒病。他家里也松了口,說是不運回京城,去了人,以土葬之。才回了。襲爵京兆王的,還是長子太興?!?p> 京兆王拓跋子推,景穆皇帝拓跋晃之子。太安五年,封京兆王,拜侍中、征南大將軍、長安鎮(zhèn)都大將。秉性沉雅,善于綏接。
入為中都大官,以察獄有稱。史載,顯祖(拓跋弘)將禪位于子推,以大臣固諫,乃傳高祖。
高祖(元宏)即位,拜侍中、本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青州刺史,未至,于道上薨。
“魏天子還是器重他家?!彼赣H博陵公主說著,有些可惜。
其兄京兆王拓跋子推,長子拓跋太興,襲爵京兆王,拜長安鎮(zhèn)都大將。
她說,拓跋子推四個兒子看著都爭氣,可惜他家沒有適婚的女兒。
提了她三哥馮寶業(yè)一句。又說,她公主姐妹家。
東家長西家短的。
馮清將上書請封遞還,拿了去殼的栗子在吃,心里想的卻是她三哥馮寶業(yè)以后就是昌黎王世子了。
又聽她母親說了句,“我的兒,彭城公主的事情且緩緩。她們公主姐妹有志氣,她可說了,其父是天子,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她要替獻文皇帝在魏宮守孝三年?!?p> 天子喪,其兒女是要守孝的。太師府四小姐馮清在魏宮里聽先生說了,人去世之后,親屬為表示對死者的哀思之情,制定出了一套五等喪服制度。
這套制度在春秋時期便已經(jīng)非常完善了,主要內(nèi)容包括服飾、服喪對象、服喪時間、居喪生活等。
在五等喪服之中,最重的一種是斬衰,服喪的時間是三年。
所謂的斬衰,就是指周邊都不加縫緝的毛邊衣服。服喪的對象是:子女為父,妻妾為夫,父為長子。
在這時的北魏,父親已經(jīng)是一家之主。對家中的子女有養(yǎng)育重恩,所以在他去世之后,家中的子女是要服頭等喪服的。
縱使貴為公主,但因為死去的是其父魏天子,所以,也是頭等喪服。且大行的獻文帝,死前并沒有想到這等事情上,提出“奪情”的服短喪的話來。
所以,只有繼位的魏天子拓跋弘有三國兩晉南北朝的歷代天子參照。
說是服短喪就好。馮清聽她公主母親絮絮說著,說她們幾個做姑母的公主也商量著。
服短喪,還是長呢?!罢撚H疏遠近,我們是他的姑母,出喪后跟著服喪幾天工夫便好。可國禮上又說,他是天子,普天之下莫非王土?!?p> 馮清聽她母親絮絮說著,心里想著,魏宮里先生說的。
漢文帝短喪遺詔,是己知的第一個關于天子喪服的安排。漢文帝后七年夏六月己亥崩,遺詔:
“朕聞之,蓋天下萬物之萌生,靡不有死。死者天地之理,物之自然,奚可甚哀!當今之世,咸嘉生而惡死,厚葬以破業(yè),重服以傷生,吾甚不取……今乃幸以天年得復供養(yǎng)于高廟,朕之不明與嘉之,其奚哀念之有!其令天下吏民,令到出臨三日,皆釋服。無禁取婦嫁女祠祀飲酒食肉。自當給喪事服臨者,皆無踐。續(xù)帶無過三寸。無布豐及兵器。無發(fā)民哭臨宮殿中。殿中當臨者,皆以旦夕各十五舉音,禮畢罷。非旦夕臨時,禁無得擅哭臨。以下,服大紅十五日,小紅十四日,纖七日,釋服。它不在令中者,皆以此令比類從事。”
在詔文中,漢文帝將服喪人員分為“天下吏民”與“殿中當臨者”兩等。
作為普通臣民的“天下吏民”,只需服三日就可釋服,而那些“殿中當臨”的高官近屬,在葬前要早晚哭臨葬后還要服大紅十五日、小紅十四、纖七日,共三十六日。
服虔注“大紅”、“小紅”指大功布、小功布,“纖”指細麻布。漢文帝七日而葬,葬后服大功十五日、小功十四日、纖七日,以表明哀痛之情隨時日流逝而漸漸平。
此后,漢代諸帝皆依此制服。葬后服三十六日,成為天子喪服慣例。
漢文帝短喪詔,與儒家倫理思想和禮儀制度并沒有什么瓜葛。詔文首先從黃老思想角度表達了文帝的天道自然的死亡觀,接著表示重服久喪是勞民傷生的不智之舉,表達他與民休息的政治主張,最后提出“短喪”之令。
漢武帝獨尊儒術,確立儒家思想為國家指導思想。隨儒家思想的社會影響逐漸擴大,服三年喪成為士大夫實踐儒家孝道的行為。
政府也開始放寬限制,允許部分官員為父母服三年喪。服喪盡孝,成為東漢社會崇尚的道德行為,甚至出現(xiàn)以“重服久喪、沽名釣譽”者。
漢平帝崩,王莽為了在天下人面前標榜自己的忠孝之心,命官員六百石以上皆服喪三年。
三國時期政局動蕩,統(tǒng)治者的喪禮,以簡便為尚。
建安二十五年(公元220年),曹操臨終遺令強調:
將漢文帝的葬后三十六日的喪期,又縮減為葬畢除服。他所舉出的以夭下政事為重的理由,在后世常常被當作前代“故事”,作為天子“權制”短喪的依據(jù)。
而自稱漢統(tǒng)的劉備的“遺詔開喪制更是簡短:
百寮發(fā)哀,滿三日除服,到葬期復如禮;其郡國太守、相、都尉、縣令長,三日便除服。
守喪三日就除服,到葬期再換喪服行葬禮。
吳國的君主喪期未見記載,但是,從孫權對大臣服喪的態(tài)度推測,也是不贊成重服久喪的。嘉禾六年(公元237年)春,針對官員棄官奔喪行為,孫權下詔:
古圣人制法,有禮無時則不行。遭喪不奔非古也,蓋隨時之宜,以義斷恩也。前故設科,長吏在官,當須交工,而故犯之,雖隨糾坐,擾已廢曠。方事之殷,國家多難,凡在官司,宜各盡節(jié),先公后私,而不恭承,甚非謂也。
一言以蔽之,國家正在多事之秋,重服久喪,實在是不合時宜的行為。
“……現(xiàn)在的朝堂,聽太師說,天子守孝且不提了。和文成皇帝那時仿佛,又提到,宮妃、皇太后乃至太皇太后的‘孝期’?!瘪T清看了過去,聽她母親博陵公主接著說,“只因天子為天下主。不能以家禮來說?!?p> 皇太后馮氏那時便退了。歸政給了守孝期滿的魏天子拓跋弘。
只是,魏天子拓跋弘還沒掌權兩天。他們又說,“為大行天子和父親服喪,卻有了長子?!?p> 也是不孝。魏天子拓跋弘年少氣盛,懶得敷衍,總出宮游獵。這里到底不比南朝。
亂世里,儒家名士也要實用。當然,求神拜佛也沒有用。
南朝名士的困惑,數(shù)百年分裂之下的圣言難履,一些被證實,錯了。經(jīng)典,也是有錯的。
乃至值此亂世的放縱,和及時行樂。北朝也如是。而她母親博陵公主說,“西宮娘娘又要為天子服喪,這一回,卻是彭城公主提出守孝三年?!?p> 彭城公主執(zhí)意要為其父獻文帝拓跋弘在魏宮里守孝三年。而這等事情,原本就沒個定論。
天子服長喪短喪的,魏宮尚有爭論,公主的話,北魏還沒有細分到這份上。
只是西宮娘娘答應了她。又命人在中宮修繕佛堂,說她也該如此。
“魏天子現(xiàn)在守孝期滿了?!?p> 馮清在魏宮里多日,居然不及她住在太師府里的母親博陵公主,消息靈通。
聽她母親嘆息著,接著說,“現(xiàn)在,卻是沒法子了。上回就挨了說,說天子服心喪,也要誠心。”
三年而已。魏天子已經(jīng)做了五年天子,肯納諫了。博陵公主也想不到,女兒進了魏宮,做女官,卻得老老實實讀書。
陪公主讀三年書。
“也是她們姐妹有志氣,說是都要在魏宮里替獻文皇帝守孝了。這一呼百應的?!?p> 晉代,禮學世家出身的晉武帝司馬炎試圖將短喪制加以改造,與儒家三年之喪結合起來,創(chuàng)立“既葬除服,心喪三年”的天子喪制。
咸熙二年(公元265年)八月,晉文帝崩,晉武帝司馬炎即位,“國內(nèi)行服三日”。
武帝亦遵漢、魏之典,既葬除喪。但是,除喪之后,他并沒有如漢、魏舊例改服吉服,而是“深衣素冠,降席撤膳”。他的這種做法遭到朝中重臣的反對。
他們反復上言,以“干戈未敢,武事未堰,萬機至重,天下至眾”。為由,希望晉武帝能夠遵循漢、魏舊制,恢復正常生活。